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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蒙田原文(热爱生命蒙田原文好句)

发表时间:2022-10-15 热度:

蒙田的《热爱生命》中,一二段运用了什么手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课文分析。

采用对比手法:好日子与坏日子形成对比;对不同的日子采取不同的度日态度;将哲人、糊涂人与我对生命的不同认识形成对比。 《热爱生命》选自《蒙田随笔》作者米歇尔·德·蒙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散文家。著有《随笔集》。 这部作品卷帙浩繁,用古法文写成,又引用了希腊、意大利等国的语言,以及大量拉丁语,因此翻译难度相当大。 扩展资料: 作者米歇尔·德·蒙田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作家、怀疑论者。其座右铭是:“我知道什么呢”年轻时在图卢兹大学攻读法律,后曾在波尔多法院任职十余年,当过国王的侍从,亲历战争,游历欧洲各地,还两次当选波尔多市市长。 阅历广博,思路开阔,行文无拘无束,其散文对弗兰西斯·培根、莎士比亚等影响颇大。所著《随笔集》三卷名列世界文学经典,被人们视为写随笔的巨匠。
一二段运用了什么手法?表现在哪些地方? 采用对比手法(1) 好日子与坏日子形成对比(2) 对不同的日子采取不同的度日态度 (3) 将哲人、糊涂人与我对生命的不同认识形成对比
蒙田的《热爱生命》中,一二段运用了什么手法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课文分析。

热爱生命的原文

原文欣赏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福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比尔!”他大声地喊着。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六根。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里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里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印。这不是他自己的脚印,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热爱生命》   蒙田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光阴”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于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   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为生之艰辛与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这个文章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能传播开来!!! 真的!杰克伦敦是个彻彻底底的反人类,反中华分子。看看他写的另一篇文章吧:《前所未有的入侵》“白人和中国之间没有共同的心理内核。他们的思维过程是根本不同的。甚至没有任何共同的词汇。”中国人只会生孩子:“中国的人口超过了白人的总和”于是白人认为使用生化武器将中国人种族灭绝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方案。在这一指导思想下,白人联军将中国包围并投下生化武器:“这是对中国的一次前所未有的入侵。对于这十几亿人来说,他们毫无希望。只能蜷缩在停尸的房子里面腐烂和发臭,失去所有的组织力和凝聚力,他们的一切努力都化为乌有,只能等待死亡。”“在1976年的夏季和秋季,中国是一个地狱。微生物武器到达了每一个最偏远的藏身地,无处躲避。未掩埋的尸体繁衍着细菌导致传染能力翻倍,最后,每天数百万人死于饥饿。”同时边境上白人士兵屠杀光所有试图越过边界的中国人:“这里最大的问题是流民。他们集结成几百万的群体,冲向被西方的巨大军队封锁的帝国边界,与其遭遇,并被驱赶回去。这场在边界线上的屠杀是惊人的。防卫线再次后退二三十公里以躲避众多死者的传染。”随后白人探险队进入中国腹地扫荡,像杀狗一样杀光所有幸存的中国人:“在最寒冷的天气中,各国开始了小心翼翼的第一次远征。这支探险队伍由科学家和专职部队组成,他们从各个侧面进入中国。尽管采取了最详尽的抗感染预防措施,依然有数位士兵和医生染病致死。但是远征勇敢地继续了下去。他们发现中国满目疮痍,到处都是萧瑟的旷野,只有成群的野狗和和绝望的幸存者们像土匪一样地徘徊。所有发现的幸存者都被当即处死。”最终,在“伟大的”“民主的”美国的领导下,白人掠夺走中国人民创造的全部财富,将白种人移民进中国,建立起一个“成功的民族混合实验”:“五年的时间内,亿万珠宝被找到并搜走,然后全世界人民都迁入了中国,不是分区居住,而是杂居而处——这是阿尔布雷希特男爵提出的想法,并根据美国的民主程序实施。 1982年及其以后,大批兴高采烈的各个国家民族在1982年和随后的几年里共同落户中国,成为一个巨大的且成功的民族混合实验。并产生了在机械,智力和艺术方面的辉煌产出。” 去读读原文吧,彻彻底底的反人类分子,彻彻底底仇恨华夏,欲至华夏于死地的种族主义者。所谓的热爱生命!爱的是白人。 我们中国人就别跟着热爱了!
热爱生命的原文

《热爱生命》的简介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杰克伦敦和擅长描写周遭环境,通过环境和人物动作、心理活动来塑造意境,烘托出了主人公的苦难和进入绝境的感觉,然后又用意境来衬托出主人公的精神品质。这一招屡试不爽,因为它的因果关系无可挑剔,只要作者把握好细节就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很好地凸显主人公的品质。而这里的一段心理活动很真实,虽然我们没有经历过那种场面,但一样能够感受到那张境况下的压力。他只能“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 刚强地打起精神”,因为他极度虚弱,疲倦和孤独,这些物质上的实实在在存在的困境那样强大,他却还能“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虽然一次次挣扎,意识渐渐模糊,但心中的毅力没有不见,那重奇怪的心灵作用应该就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念头吧!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野性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杰克·伦敦是一个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半工半读才取得成就的作家。他那带有传奇浪漫色彩的短篇小说,往往描写太平洋岛屿和阿拉斯加冰于雪地的土著人和白人生活,大部分都可说是他短暂一生的历险记。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来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热爱生命》就曾受到列宁的赞赏,直到逝世的前几天,列宁的手里还捧着它。
《热爱生命》 蒙田 我赋予某些词语特殊的含义,拿“度日”来说吧,天色不佳,令人不快的时候,我将“度日”看作是“消磨光阴”,而风和日丽的时候,我却不愿意去“消磨”,这时我是在慢慢赏玩、领略美好的时光。坏日子,要飞快地去“度”,好日子,要停下来细细品尝。“度日”“消磨光阴”这些常用语令人想起那些“哲人”习气。他们以为生命的利用不外乎将它打发、消磨,并且尽量回避它,无视它的存在,仿佛这是一件苦事、一件贱物似的。至于我,我认为生命不是这个样的,我觉得它值得称颂,富于乐趣,即便我自己到了垂暮之年也还是如此。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如果我们觉得不堪生之重压而白白虚度此生,那也只能怪我们自己。“糊涂人的一生枯燥无味,躁动不安,却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来世。”不过,我对随时告别人生,毫不惋惜。这倒不是因为生之艰辛与苦恼所致,而是由于生之本质在于死。因此只有乐于生的人才能真正不感到死之苦恼。享受生活要讲究方法。我自认为比别人多享受到一倍的生活,因为生活乐趣的大小是随着我们对生活的关心程度而定的。尤其在此刻,我眼看生命的时光不多,我就愈想增加生命的分量。我想靠迅速抓紧时间,去留住稍纵即逝的日子;我想凭时间的有效利用去弥补匆匆流逝的光阴。剩下的生命愈是短暂,我愈要使之过得丰盈充实。 【关于蒙田】[编辑本段]蒙田(Michel.de.Montaigne , 1553-1592) 生于1533年,是法国文艺复兴后最重要的人文主义作家。在十六世纪的作家中,很少有人像蒙田那样受到现代人的崇敬和接受;他是启蒙运动以前法国的一位知识权威和批评家,是一位人类感情的冷峻的观察家,亦是对各民族文化,特别是西方文化进行冷静研究的学者。从他的思想和感情来看,人们似乎可以把他看成是在他那个时代出现的一位现代人。


说真的 这些译过来的小说很没有可读性比起我国的鲁郭茅巴老曹的作品差远了虽然中国人没有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这只是文字语言的差异中国传统的文字语言文化是很有造诣和研究的《热爱生命》很罗嗦无非就是读读故事而已如果真的想感悟生命 还不如读冰心的《谈生命》
《热爱生命》的简介

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热爱生命》作品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扩展资料: 一、《热爱生命》的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 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二、此诗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诗歌。从内容上看,这首诗提出了“热爱生命”这严肃的人生命题。诗的标题就亮出了作者的观点,抓住了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是多么响亮的口号,似黎明嘹亮的号角,如沙场催人的战鼓;这首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诗人正值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之时,面对理想、事业、爱情等人生大事,表现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 四大主题,诠释热爱生命。诗歌的主题需要形象的表现,一首好诗,不会徒具铿锵的外壳,也不会只有单调的说教。“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诗人没有呼喊口号,而是娓娓吟唱,潜移默化地侵润读者心扉。 诗人从内容的构造上,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四大主题一成功、爱情、奋斗、未来。这四个意象不难懂,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扩展资料: 《热爱生命》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原文: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 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 接着,他们发现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 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 自德福号 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扩展资料 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一、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热爱生命》此先是诗人汪国真创作的,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体新诗。此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三、《热爱生命》全诗语言真切、明朗亦亮丽,用了四个较为工整的排比诗节来展现其内容,对称性强而富于音律美。 扩展资料: 1、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 2、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 3、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热爱生命》的原文是什么?

热爱生命-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热爱生命》,可以说是汪国真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以四个肯定的回答表达出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四个段落,看似相似,却各有其趣。四个段落分别以“成功”、“爱情”、“奋斗历程”和“未来”为意象进行分析和回答。这四个意象不难懂,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热爱生命》,也是一首非常适合朗读的抒情诗歌,也可以作为励志的诗歌来读。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爱,有着对生命的一种热爱,一切美好的结果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参考资料 中国网:http://cul.china.com.cn/zt/2015-04/27/content_7863349.htm
《热爱生命》的原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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