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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野作文 光(撒野作文《救赎》)

发表时间:2023-04-01 热度: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多写读后感有助于提高写作水平,阅读可以让你暂时忘记烦恼,读后感是一种能够尽情抒发感想的文体,下面和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的范文。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1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这是作者在文章末尾留下的话,而两个少年互相救赎的故事,听起来似乎并非什么太大的噱头,没有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却偏似一团火引入我胸膛,眨眼便烧得不分西东。 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惊喜与触动只增未减,以至于落笔的一刻,关于此书的字字句句便撞入脑海:那个脏乱喧闹的火车站,那座破败的小城,那张堆满了资料的课桌,那只吉他,那两个熠熠闪光的少年。 我想这可以算作一个爱与救赎并存的故事,却又不仅是如此,大抵可归结为:你我相遇于混沌泥沼,风声卷来以你为名的,可划破凝滞时空的刀锋。你始终有着傲气与挺拔的脊梁,眼中烧满夺九天覆黄泉的一线火光,那火焚出步伐的决绝与一颗永远滚烫的年轻的心,惊醒沉沦的我。胸膛烧出一抔沸腾的热血,过往茫然顷刻间瓦解得分明,黑暗中那线光自你眼中而来,光中是我的剪影。从今便勇往直前,逐风追月,关山难越又何妨?惟愿追随你脚印。 这两个踏碎迷惘的少年,像是终得相逢的剑与剑鞘,更是合二为一的圆。 先说说主角之一蒋丞吧。蒋丞选手,人称丞哥,非典型学霸,精通滑板、弹弓、篮球、钢琴,爱尔兰哨笛业余演奏家,高考市状元省前十,人大法学院学子,是一束光,我所信仰的光。故事刚开始,他也只是个被养父母抛弃,站在破败小城火车站口,脚下似乎只踏着一团虚空的十七岁男孩儿。原生家庭的激烈矛盾,总是被否定,很少享受亲人的温暖,只身前往从未相处过的血缘家庭。而亲生家庭带来的却是更为冷漠的重击,父亲酗酒好赌,家人斤斤计较,他与钢厂这座城的格格不入都将人逼得喘不过气。 但蒋丞其自我意识里的骄傲,对自身对恋爱的责任感,他早已融入骨血的悍勇与狠劲儿,都使他一路上勇往直前,即便咬碎了牙和血吞,也下定决心要离开此地,不能烂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 而另一位主角顾飞,在遇见蒋丞之前,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一个不靠谱的母亲和一个精神障碍的妹妹,无际的黑暗与冲不破的枷锁将他禁锢于绝望的牢笼。或许是过早的背负一切与无尽的疲倦,他变成无人敢惹的钢厂小霸王,一个下手不要命的刺儿头。麻木是挣扎过后发觉徒劳的认命,心理问题使他隐藏所有的才华,永远把自己放在被动的,无须照顾的位置上。他从未设想自己的人生会能透进光,直到蒋丞带着摧枯拉朽的热烈出现于他的生命,或许就像顾飞后来的一句话:“生日快乐丞哥,希望你永远笑得像阳光,你是我的阳光。” 我想如果他们没有遇到对方,大抵会一直被黏稠的黑暗所包裹而永难解脱。所以感谢命运;感谢火车站的初见;感谢那场篮球赛;感谢顾飞挥别过去的那场“危楼跨栏”;感谢那晚丞哥手持弹弓于晚风猎猎的天台,无处不在;感谢丞哥备战高考时大飞极尽温柔的陪伴;感谢暖阳春草下的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句肺腑之言,让过往再多迷茫与苦痛都变得潦草。看着大飞放弃自己却从未放弃他的丞哥,看着丞哥即使被抛弃也从未迷失自我就此堕落,看着他们充满自信与骄傲,坚定与天真,看着他们热烈而纯粹,最浪漫也最动人。 这场意外的相遇,笑与泪、苦与甜,那些在四中、在出租屋的一点一滴,都是无法割舍的记忆,汇聚成只属于他们也只属于《撒野》的峥嵘岁月,更是我前行道路上最有幸拥有的一盏灯。蒋丞和顾飞让我不禁想到王小波曾写下的一句话:”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你是我的军旗。”我想,这两个踏碎迷惘在彼此的青春与未来里会始终撒野奔跑的大男孩,也会是彼此唯一的盔甲坚硬,这份力量将让他们披荆斩棘,迎着光去有对方的那个前程似锦。 而《撒野》与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这是属于两个少年的故事,他们救赎了彼此,殊不知也将我从黑暗的泥沼中救出。一年多来不乏踽踽独行的时刻,路长路难,走到半途总容易向暗处与自我厌弃倒戈,摇摇欲坠时似乎真如顾飞所作的'那首歌所写:“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可正因为有丞哥,才能在千万次将要坠地时,想放手时咬牙抓的更紧。我因他们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同不可能,始终往前走去。我想丞哥他将一直会是我的骄傲,我的后背,我心之所向,是我人生当途的惊喜,身处无际黑暗莽野时紧握于手心的光。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2 篇一 我想在你眼中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 —题记 《撒野》一本校园小说,讲的是顾飞和蒋丞在一个小破城市的高中上学的故事,一起努力,互相救赎,成为彼此最珍贵的回忆。 很喜欢狗蛋儿的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一直会所向披靡。”事实便就是这样,蒋丞,南方大城来的学霸。“除了学习,没有一样可以省心的”他会打架,会旷课,也会熬夜看书学习。他在四中,在钢厂,无比压抑,不仅仅没人说话,还无比憋屈,你也许会问,他为什么到这呢?他其实是被领养的,他本来的生活很好。但他必须回到亲父母家。他的亲爸打麻将,赌钱,抽烟,不守信,身上没有一丝闪光点。在这个黑暗到压抑的世界里,再亮的星星也会灭了吧,好在,他遇到了顾飞。被救赎同时也救赎了顾飞,顾飞会为他扛下一切矛盾,蒋丞是带刺的,顾飞会跟江滨,猴子打架,为蒋丞出头…… 也许你会认为《撒野》很压抑,但我认为,《撒野》很现实顾飞和蒋愿的感情弥足珍贵!看似混混的王旭会为自家的烧饼店忙这忙那,会为喜欢的人复读一年;易静高考失利会不弃希望,继续在这个压抑的学校读高“四”,也证明了那句:“我一脚踏空,就要飞起来了”…… 关于撒野,我想用几句话说明: 黑暗里 两个少年徒手摘光 星星映进他们眼中 光却撒在了我身上 如果你也喜欢《撒野》,抓紧去读它吧! 蒋丞告诉我什么是开始 顾飞告诉我什么是勇气 二淼告诉我什么是加油 王旭告诉我什么是漂泊 徐总告诉我什么是博爱 易静告诉我什么是梦想 钢厂告诉我什么是回家 ............. 篇二 【一览前路一往无前】 望向窗外,天空早已灰蒙蒙一片,大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架势,让人不由心烦。 “喂,快过来啦,快来训练。我停下已经快要飞出窗外的思绪,理了理衣服。“这就来。”我大声回道。这位是我们队的队长。我显得有些紧张,比赛是第一次参如,人也是第一次见,于是我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要参加比赛了啊,我显得迷茫又无措起来. 记得《撒野》书中的桥段,书中看似平凡顽固的主人公,在“钢厂小霸王”的带领下走向了新的人生,我也会成功吗?我不由的发问。可是我却从本想过训练是这么苦,这么苦,几次模考失利,让我内心焦虑我不由的哭了起来,却被队长毫不留情的骂了,我愣住了站在原地。 这让我想起了书中一段内容,主人公因为家人的原因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无奈留在这个不发达的地方,自己的梦想也是显得格格不入,而另一个主人公一直鼓励他,却也只能引导他做出决定,纠结与痛苦并织。看到自己的朋友如此而又无能为力,他很无奈,他们最终产生了矛盾。 我至今记得那首歌的歌词。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看到。 我希望,睁开眼,你就会看到不一样的我,一个历经困难向阳而来的我! 那次,将我骂醒,你似主人公一般引领我走向前方的路。书中两个主人公的感情让我感动,他们相互救赎。成为了各自人生中不可忽视的引路灯,而他们跟着光走,困难历尽,成为对方生命中的唯一。 我望着两个少年徒手摘星,眼中光亮却比天上星亮,也是他们让对方一览前路,从此一往无前。 篇三 只要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题记 愿你永远开心。 这本书是救赎,是白月光,是读者心中那颗最明亮的星星。 外面的天空是浅绛的,我翻开了手中的《撒野》,读过的次数已经数不清,我还是愿意一遍又一遍的贪婪的去读《撒野》,从未曾腻,在我最迷茫,无知的时候,他曾给我提醒,指导我前进的方向,是白月光,无法抹去。 书的内容讲述的是转校生蒋丞和顾飞之间的故事。蒋丞因为种种原因被养父母退养,送回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刚到这里的他,迷茫,无措。顾飞,一个土生土长的高情商小混混。在一切巧合的情况下,他们成了邻居,同桌。相互鼓励,相互加油,蒋丞从未被现实打倒,什么都影响不了他,他是学霸。他全是是刺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干净、纯净的心,有一点点小暴躁。顾飞,一个会织毛线、会拍照、弹吉他、打篮球,情商高的小混混。他们之间碰撞出了友情的火花,更是相辅相成,可以说现在的蒋丞是顾飞成就的。 在蒋丞的帮助下,顾飞考上了一个很不错的大学,而蒋丞,更是考了662分,上了中国人民大学。 书写的很好,很会暗戳戳的戳人的内心深处,会让人觉得治愈,我记得很深刻,书中写到过,活的淡然一点会好受许多,活得淡然是一种本领,可以让你在黑夜中找到方向,活得淡然,很难。顾飞曾经说:“这种人不该只能在泥里闪光,他根本不该在泥里。”是的,有些人,明明很优秀,却因为其他原因,为了某些因素,放弃了。这是不该的,蒋丞的父亲是一位资深赌徒,十级酒鬼,家暴,将老婆打死了,他自己因为肺癌没钱治病,也选择跳楼自杀,你能说你的家庭情况比蒋丞糟糕吗?可是蒋丞却一直活的很阳光很开朗,并没有被现在的环境所影响。他次次年级第一,别人玩的时候,他学习。他浪费的时间他会选择晚睡一小时补回来,你能做到吗?我想这也是我们所需要的,并不是需要别人三催四请才去学习,要学会最觉,要学会对的起家人对你的期望,至少你不会比蒋丞的处境更差,所以,面对生活,保持着相信的心态,一切都会变好。 我喜欢《撒野》中的每一个人,他们或多或少都教会了我生活的道理和解决的方法。我爱这本书。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3 【第1篇】 今年4月23日,是第25个世界读书日。在这个不一样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许多的书,并从中收获了很多:有潸然泪下,有捧腹大笑,有深受启发,有感动不已。在阅读的这么多的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巫哲笔下的一本《撒野》。而在我的心里,如果把这本书概括成一句话,那就是“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如果把它概括成两个人,那就会是蒋丞和顾飞。 蒋丞,是一个因为脾气火爆,叛逆,浑身带刺儿,被领养家庭退养的高中生,由于和养父母家关系不合,他回到了自己亲生父亲所在的落魄小镇——钢厂。钢厂是一个破败的镇子,这个地方的人都不像蒋丞之前接触过的人一样,他的亲生父亲也只是个会赌博打牌,酿酒成性,把自己的妻子打跑的人【渣】,整天出口成脏,说话不堪入耳,而他的邻居们也都是像他的亲生父亲这样,整天出去挑事,满口脏话。其实也并不奇怪,因为在这一个落魄的小镇,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是这样。 好在,他遇到了他的同桌——顾飞。 顾飞虽然没有蒋丞这么不招人待见,叛逆,但也是个命苦的孩子,他从小就生活在钢厂,但是他身上却没有染上钢厂那乌烟瘴气的气质,那种庸俗的、破败的气味。他的亲生父亲家暴他,打他的妈妈和妹妹,妹妹因此患上了自闭症,而自己在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自己的父亲在湖水中活活溺死,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妈妈整天出去,他就担起了生活的重担,不怕死的性格,让他成为了众人畏惧的“钢厂小霸王”。他的才华横溢,篮球打得很好,玩过乐队,会写曲弹吉他,摄影也是专业的级别。可这一切都因为妹妹的自闭症而被顾飞自己尘封起来。在所有人眼里,他只是个天天打架,不爱学习的小混混。 蒋丞和顾飞就是别对方的这种特质所吸引,表面上假装坚强,外表凶狠,可内心却一尘不染的特质。蒋丞是顾飞的光,而顾飞则又是蒋丞的光,两个少年互相救赎。在遇见蒋丞之前,顾飞一直把自己放在我坚强,不需别人照顾的位置上,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站在阳光下,毫无畏惧一切困难。也许就像顾飞后来的一句话:“你是我的阳光”,那样明亮,那样干净。 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那就是蒋丞那种与他本身的特质正好相反的性格,毫无畏惧一切困难,相信自己勇往直前就能所向披靡的冲劲;是顾飞幼小的身躯担起的这个年纪不应该承担的重任,是顾飞骨子里一尘不染,有担当,温暖的特征。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蒋丞那样,勇往直前,不畏艰险,那么地努力,拼命;也能像顾飞那样,能够坚强的面对所有已发生的事情。 我之所以喜欢巫哲笔下的这本小说,是因为她写的非常的真实,栩栩如生的语言,生硬与和蔼的语气,让我们仿佛觉得在自己的身边可能也发生着这样令人感动的故事。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是巫哲在文章末尾留下的话,而这两个少年互相救赎的故事,没有鲜花眷锦,没有惊天动地,可这个亲近人心的故事却一直留在我的心中,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撒野》这部小说看了一遍又一遍,那感动和触动却只增不减,书中的字词句段不停的闯入我的脑海里面,挥之不去。那个脏乱喧嚣的火车站,那个落魄破败的小镇,那只吉他,那两个熠熠闪光的少年,他们是彼此的救赎。 【第2篇】 《撒野》读后感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我独自一人在繁华腐败的城市中漫无目的走着,没有方向,没有目标,也不知从何而起,心中仿佛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指引着我找到什么东西。 从书架上拿起《撒野》,翻开一页,阳光在树叶上跳动,伴着窗外露水草地的芳香。我听见几声古朴深远的风声从远处传来,满天繁星伴着柔和月色微微发亮,轻轻长风挽起发梢,心扉漫过涟漪,仿佛将我带到那原野的尽头。我看见俩位翩翩少年站在那尽头诉说着他们的故事。 蒋丞他从小生活在养父母家中,似乎他做什么都叫养父母不满意,忽然被告知领养,一夜之间生活天翻地覆,他从城市来到了钢厂这个地方,他与这里的生活格格不入。这里有酒鬼的亲生父亲,有和酒鬼父亲如出一辙的哥哥,似乎一切都不能更糟了。可是他相信,他不属于这里,他终究是要走出去的,学霸不是白叫的,他为了未来在努力,为了生活在奔波。他毫无掩饰的显示着自己的闪光点,他努力的让自己发光。 而顾飞则十七岁就当了家里的顶梁柱好多年,明明有着极高的天赋,却宁愿自己将其埋没。他有着专业摄影师的水准,打篮球技能满点,自己谱曲自己弹吉他。如果他愿意,他也不会是个学渣。可是他拒绝,拒绝一切可以发挥自己闪光点的地方,拒绝和集体合作,他宁愿将自己的一切才华埋没,当一个局外人。因为妹妹顾淼的牵连,顾飞蒋丞两人在这个破败的小城里相识,在那之后,他们成为朋友。互相扶持,互相救赎。他们为了生活走在自己不同的道路上,却又同时照亮着对方。这两个十几岁的少年,不仅扛起了三个人的未来,而且还熠熠发光。照亮了那个喧嚣而又平凡的钢厂。 我看着他们哭,看着他们笑,看着他们互相救赎,当我合上书的那一刻,并不代表他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相反他们最后要去哪里,也一样只是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故事。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往上,还是往下,都只有他们自己。 少年一路追光,悲伤腐烂入土,鲜花看向太阳。最遥远的星光,是他们奔去的地方。 我依旧走在大街小巷,不过这次不同了,我有了方向。他们带来的爱与勇永不会消磨殆尽,胸膛的热血将始终烧得滚烫,那是少年人燃烧的梦——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关于撒野读后感的作文

把撒野写进有你真好作文?

思路:从自己接触到朋友的前后转变,对比出有这个朋友真好。描写自己以前bai的不足,以及朋友给予的帮助,一起成长,有了朋友真好,最后感谢朋友。 正文: 是你,让我懂得了友谊的珍贵;是你,让我爱上了学习;是你,让我明白了快乐;是你……你是我的好伙伴,又是我的“敌人”,但我觉得有你,真好! 你是一个阳光男孩,五官英俊:中等身高,宽阔的额头,细长的眉毛,一双又大又亮的黑眼睛,小巧玲珑的嘴巴健谈,身材瘦削,开始路摇摇,所以我总是叫你“瘦”。 《瘦人》,你还记得三年级的时候,我喜欢一个非常害羞的“女孩”孩子,不想和老师交流,不想和同学交流,只知道看书。是你,“瘦人”,发现了这个问题,你高兴地来到我身边说:“走吧,带你出去玩吧”!我抬头只是看着你,然后很快低下了头。 我突然觉得我的脸好像在发烧,我的声音似乎在颤抖。“我不去看你们比赛,我也不去。这只会使你的情况更糟!”可是你并没有开始走开,而是顺势拉住我的手:“来吧,就我们两个,我可以带你去,教包,免学费!”就这样,你把我拖到操场上,和我一起踢毽子。起初,毽子似乎处处对我不利。 你显然踢给我一个好毽子,但我要么抓不到它,要么就消失了。它让你跑来跑去,满头大汗。但你还是笑着半开玩笑地说:“真是个大师!”。我很尴尬,但我很快就掌握了窍门。渐渐地,我们在一起工作的默契越来越多。后来,我还学会了扔沙袋,跳绳。后来,我和你成了好朋友! 当然,你们不仅带我去玩,还经常鼓励我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发言,每次我看到我站起来回答问题,你们总是向我点头,好像在告诉我:“相信自己,你可以的!”这样,我从以前的沉默变成了课堂上最活跃的演讲者。是你,“瘦人”,让我变得开朗,有你的鼓励和陪伴,真好! “瘦男人”,只有你的存在,我的世界才不会单调;只有你的竞争,我的学习才不会下降;只有你的陪伴,我的成长才不会无聊;你让我感受到了成长的喜悦和收获的喜悦,有你,真好!
可以说自己撒野,然后别人宽容,别人不在意
可以说自己撒野不能说别人撒野。这是一种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的。谁不能在?作文上写。
我总是忘不了那段和奶奶在一起的岁月,讲故事、跳舞、种菜、品尝甜品……一抬头总能看见奶奶慈祥的笑容。而我和奶奶在一起的这一段时光,一直在我的脑海中荡漾,永不停歇。 奶奶喜欢吃甜品,所以家里的桌子上摆满了那瓶瓶罐罐,甜品早已在奶奶的心里占据了一片领域。奶奶每天都吃得津津有味,我很是不解甜品那么甜,奶奶天天都吃不会吃腻吗?每次我问奶奶,奶奶都摸着我的头,慈祥地对我说:“如果一个人感到很难受的时候吃一块甜品,那甜品的味道就会一直在你的心里回旋,带走那些不美好的回忆。”我很是不服气,我撇着嘴跑到外面去玩耍,只留下奶奶在屋子里无奈地笑着。有一天我在小院里的木桌上摆上了奶奶喜爱的宝贝,我见奶奶走了过去,坐到了木桌旁的板凳上,她望着这一桌的甜品,一定想到了这是我干的。于是我就飞快地跑过去,那时可能是因为太急了,没有看清脚下的路,突然就被一块大石头给绊倒在地上,我的腿上磨破了皮,哇哇地大哭着。奶奶看见之后连忙的把我扶起来,给我擦了擦药,并且细心地用嘴吹吹我的腿,一脸心疼的地问:“还疼吗?”我答道:“不疼了,不疼了,谢谢您奶奶。”奶奶拖着我的身子把我抱到院子里的板凳上,一阵微风吹过院子里柳树的叶子沙沙作响,竹筒里的水荡漾起一层一层的涟漪,奶奶也坐了下来:“你准备了这么多的甜品咱们也不能浪费,一起吃吧!”于是我就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等到那个甜品在嘴里融化的时候,我才明白奶奶所说的含义。那甜润的味道在我的心里回旋着,带走了我刚才的那些疼痛、沮丧。我似乎也明白了奶奶喜欢品尝甜品的原因。奶奶见我如此活泼可爱,就给我讲起了她小时候的陈年旧事,微风轻拂,在这一个温暖的下午都洋溢着奶奶与我的欢笑声,我想怡然自得也就是如此吧。 奶奶陪伴了我的童年,温暖了我的童年岁月,至今也让我无法忘怀,在我的心里也留下了深深的回忆。
把撒野写进有你真好作文?

关于撒野的励志作文和读后感

《撒野》这本书,讲了蒋丞和顾飞这两个男孩互相救赎的故事。两人的家庭都不美好。蒋丞从小就被人领养,而领养他的,家庭也不是太喜欢他的。终于,在他高二那年,他知道了自己是被领养的。 撒野作文 一个人出门,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游走,没有人的喧嚣与嘈杂,唯有雨水“刷刷”打在树叶上的寂寞。冷风吹来,吹走了最后一丝温热。留下,无情与灰暗…… “嗒嗒”鞋子与陆地的碰撞声,每一脚都是那么踏实吗?不,直到有天,我一脚踏空,踩到的是空虚,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空荡荡一一堕落。 你说一、二、三,抬眸,眼里好像有太阳,伸手、触碰,打碎了过往,消亡。有风吹过,破了的归途在那里停留。阳光在眼角边波动着,由浅至深。你说一、二、三转身,你听被抹掉的慌张。上帝总像顽皮的孩童,把人当做是自己的玩具,毫无忌惮的玩耍,人生的过程总爱卡在这样的痛苦之中。人的堕落只有一绿色种拯救那就是救赎。而我的救赎是撒野奔放。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我想,抬头,看那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 我想,踩碎了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就会听到笑声朗朗。 我想,左肩有你,右肩微笑。我想,在草地,撒野奔跑。 我想,一个眼神满满阳光…… 人就是这样的,想来想去,犹豫来犹豫去,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勇气没攒够,其实只要迈出去了那一步,就会发现其实所有的一切早就准备好了。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希望你的眼里有太阳。 希望你能自由自、在撒野奔跑,这也是一种美好吧…… 《撒野》读后感 我想在你眼中撒野奔跑,我想一个眼神就到老。——题记 《撒野》一本校园小说,讲的是顾飞和蒋丞在一个小破城市的高中上学的故事,一起努力,互相救赎,成为彼此最珍贵的回忆。 很喜欢狗蛋儿的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一直会所向披靡。”事实便就是这样,蒋丞,南方大城来的学霸。“除了学习,没有一样可以省心的”他会打架,会旷课,也会熬夜看书学习。他在四中,在钢厂,无比压抑,不仅仅没人说话,还无比憋屈,你也许会问,他为什么到这呢?他其实是被领养的,他本来的生活很好。但他必须回到亲父母家。他的亲爸打麻将,赌钱,抽烟,不守信,身上没有一丝闪光点。在这个黑暗到压抑的世界里,再亮的星星也会灭了吧,好在,他遇到了顾飞。被救赎同时也救赎了顾飞,顾飞会为他扛下一切矛盾,蒋丞是带刺的,顾飞会跟江滨,猴子打架,为蒋丞出头…… 也许你会认为《撒野》很压抑,但我认为,《撒野》很现实顾飞和蒋愿的感情弥足珍贵!看似混混的王旭会为自家的烧饼店忙这忙那,会为喜欢的人复读一年;易静高考失利会不弃希望,继续在这个压抑的学校读高“四”,也证明了那句:“我一脚踏空,就要飞起来了”……
关于撒野的励志作文和读后感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3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学是清华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去清华北大呢?是因为有良好的教学环境,还是因为想毕业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从一本书讲起…… 《撒野》是我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书,说好看又激励。买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错,主人公是两位男孩蒋丞和顾飞,其中蒋丞就是我的动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跃成为全区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惊,老师都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优越的成绩上了人大法学系。在这优秀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好的背景:亲爸的自杀,哥哥的追问要钱……在此情况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很好的印证了蒋丞的经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一次的失败而垂头丧气,第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后来,我们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顾飞是蒋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赎,在整个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顾飞。顾飞并没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他并不厉害,因为要照顾不太会说话的妹妹顾淼,没有父亲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顾飞与蒋丞的相遇,一个救了人生,一个成为了救赎。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学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有些人, 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记忆里,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4 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5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6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园》、《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让我爱恋的,还是我们的《新语文读本》。 它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还回味无穷:《给老师的礼物》、《难忘的体罚》等等,记忆深刻的最属《难忘的体罚》。全文描述了弗罗斯特女士与“我“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这两小节——这次作弊的代价,首先是一个漫长难熬的周末。晚上, 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才迷糊过去,又被噩梦惊醒,连卧室墙上的歌星们的画像似乎也变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让我心惊肉跳!早就听人说过,教室里的一只蚂蚁的爬动也逃不过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这么说,她现在只是故意装聋作哑罢了。思前想后,我打定主意和伊丽莎白一起去自首。这便是我们收到的”体罚“,并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几十年中,这样的体罚究竟发生了多少回,我无从得知。因为有幸过这种板子的学生大约多半会像我们一样:在成为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时,独享着一份秘密。 在当我阅读的同时,我仿佛看见了那漫长难熬周末 ”我“ 的不知所措与无奈。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弗洛斯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她不仅严厉,还非常讲究教育方式。 怎么样,这本我推荐的书,好看吗?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8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9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1 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2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3 我爱读书,所以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外国名人快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选取了外国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绍了他们对国家、科学、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代表性成果的内容和意义等。其中他们成长的故事对我激励很大。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多人还经历了无法承受的磨难,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轮椅上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讲述了罗斯福在三十九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了。可是他没有气馁,在医生的指导下刻苦锻炼,终于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铁架站了起来。轮椅从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双脚,他的轮椅几乎走遍美国。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使自己赢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国总统,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坚强,发奋学习,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还有奇迹的化身——海伦。凯勒。海伦在她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生命历程中以其勇敢自强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将慈善的双手伸向了全世界。当我了解了海伦的成长经历后,同样被她勇敢自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要向海伦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人类造福。 这本书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机会你也读读吧,它会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爱这本书了,所以百看不厌。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5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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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

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 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保持敏感才能够创作出发人深省的文字的,读后感也可以写成读书笔记的形式,通过阅读感悟人生的真谛,以下是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阅读。 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1 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很喜欢这句话,撒野对于我来说,真的太像生活了,两个男孩,相互救赎,一起生活,都像对方一样勇敢。顾飞第一次对顾淼生气,他说他做错了什么,凭什么他要承担这一些……是啊,顾飞,活的很不容易,他撑着很多东西,照顾着妹妹。 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问题,有时候情绪就特别容易崩,也不是说希望有个人能帮自己解决这一切,而是希望有个人可以跟自己一起扛,他能懂得你的委屈和难过,然后一把把你拉出来。蒋丞是顾飞的救赎,对蒋丞来说,顾飞亦是。撒野太接近生活,让人很容易深陷其中。 合上书,仍是思绪万千。希望每个人都能遇到自己的救赎,能在他的世界里,撒野奔跑。蒋丞,顾飞,是我意料之外的意外。 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2 《撒野》读后感 我们所存活着的每一方土地,每一间屋舍都由那些不具名的钢筋水泥所铸成,它们向熔炉与轰轰作响的机器所臣服,化作了几十年后的一座座危楼和一片片遗迹。 撇开《撒野》所结合的真实背景——鞍山 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城市。我凭借着自己的想象试图尽力构建一个充斥着浓重工业气息的偏远小城。没有都市的繁华,那里被一只只钢铁巨兽的咆哮所包围:施工到一半便杳无音信不再继续的工程,循环与非循环利用的垃圾桶被麻木的眼光同等对待,杂乱无章的自行车摆在破旧不堪的小餐馆前......即使是现在,当我用平静的心去记录这些文字时,这座城市留给我混沌的第一印象仍然无法淡却。 而故事也就在这样的泥潭之中展开,眉宇黄梅,两个少年。 或许《撒野》给人的第一反应便是一股强烈的冲击感,它不同于传统傻白甜校园小说,这是一段无关于白色衬衫的故事。 蒋丞的经历让我很容易想到陈珊妮那首“破碎的人”,他惶恐,无助,他凭借着自己的直觉闯入了这座本与他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有任何交集的城市。 身上带刺是他保护自己的常态,傲慢不羁是他对此前人生的全部理解。可怕的从不是一个人一直身处黑暗,而是当他向前一步,一脚踏空。他想飞,但他的翅膀并不像他脸上淡漠的表情一样无畏,他也从未被剥夺羽翼,只不过那翅膀才刚刚生长出几根依稀的羽毛。 坠落,身体和心脏一起跌落,在人们没有听到“啪”的一声巨响前似乎没有谁的目光愿意聚焦在少年身上。而他远不是一个真的可以不去在乎家庭关系的人,他也远没有我们一直想象的那么强大。在说出那句“丞哥无处不在”的时候他也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 岁月从不是一个诗人,它以超乎人们想象的冷静走过了无数平淡又或轰烈的人生,命运也没有什么曲折离奇的安排,有的只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强烈感知。 顾飞,一个同样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少年,一个从出生便在这片泥潭中爬行的少年,一个手脚戴上枷锁同这座城市紧紧绑在一起的少年,以那些不曾预料的方式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幸好,小说终是小说,以至于在这样的灰暗色调下他们依旧显得与这座城市格格不入,与众不同。而作为看着这一切的我们:大学生,初入社会的工作者,宅男腐女,又或是与我一样的高三应考生。我们与蒋丞的交集似乎只剩下了字丑,我们与顾飞的交集似乎也只剩下了令人烦恼的分数。其实听起来很滑稽,又或是我们始终妄图以现实调侃抚平这阵灰暗。 两人的初识并不恬淡,烟草与拳头交错在他们的生命中。当他们一次次无畏伸出手将那些阻碍他们的人打到在地时就像两只慢慢爬行的刺猬找到了同伴。为了保护藏着的秘密,为了守着最柔软的肚皮,那份锋芒便放大到了极致。 “希望我们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这句话被丞哥蚯蚓般的字体记录在了英语笔记本上,我忽的想起了三岛由纪夫说的那段话:“你们看见兔子说可爱,看见狮子说可怕。你们不知道,暴风雨之夜,它们是如何流血,如何相爱。” 迈出第一步的,是蒋丞。 当他支吾的问出那句“你...是吗?”时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询问,他在这座冰冷的城市里第一次伸出探索的触手,他脱下了一切掩饰赤诚袒露的面对眼前同样忐忑,但眉宇间又有着不同于这个年纪顾虑的少年。那天,顾飞没说什么,但两人的脚下恐怕不再和从前一样空荡,一片微小的陆地慢慢延展,让他们在彻骨的寒风中寻觅到了一丝安慰。 那晚,他们第一次放纵的那晚,年轻的肉体在简陋的房屋中肆意迸发出热烈,风和云都不会说话,世界中只剩下隐约的喘息。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而那句“我会一直喜欢到你不再需要我喜欢你为止”同生命慢慢走过了无数风景。他们之后的生活在平淡与充实之中度过,而他们对于彼此的依赖与救赎也在时间的流逝之中愈演愈烈。 那个令人闻风丧胆的钢厂小霸王会在不被人看到的角落里把头抵在蒋丞肩窝里撒叫般的说到:“丞哥,要抱抱”。而习惯了用尖锐武装自己的蒋丞同样会时不时掐着顾飞飞的腰,一边称赞他的腿好看一边说些dirty talk。他们在一起经历了篮球赛,一起担起照顾顾淼的责任,一起吃着每一顿平凡而温暖的早餐,同样,在无数个夜晚一起相拥,入眠... 如果说两人之间的情感是何时有了质的升华,我想大致是在顾飞跨越在栋栋危楼的一刹那。他看到了如今所拥有的,看到了如今所想要保护的,他不再是以前那个不要命的顾飞,而是一个决心与过去“道上”的一切糅杂挥手告别的翩翩少年。 与此同时,蒋丞选手藏在漆黑的楼道里,看到微微亮起的屏幕时,嘴角上扬,打出了那句“丞哥无处不在。” 少年奔跑在混沌与废墟间,一次次的跨越都似乎因为这句话显得格外心安。当顾飞在空中飞跃时,蒋丞选手手握弹弓,精确的打中每一个在他爱的人面前的障碍物。就如那句话所说:“累了就躺倒,我做你的四面八方。”风掀起顾飞的衣角,那是少年独有的澄澈气息,他无惧于楼与楼之间的距离,他无惧于黑夜中的狰狞,他做着一次次的完美俯冲,他在丞哥藏在角落里的目光中撒野,奔跑。伴随着独特的伴奏 撒野读后感精选300字3 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这是作者在文章末尾留下的话,而两个少年互相救赎的故事,听起来似乎并非什么太大的噱头,没有鲜花着锦烈火烹油,却偏似一团火引入我胸膛,眨眼便烧得不分西东。 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惊喜与触动只增未减,以至于落笔的一刻,关于此书的字字句句便撞入脑海:那个脏乱喧闹的火车站,那座破败的'小城,那张堆满了资料的课桌,那只吉他,那两个熠熠闪光的少年。 我想这可以算作一个爱与救赎并存的故事,却又不仅是如此,大抵可归结为:你我相遇于混沌泥沼,风声卷来以你为名的,可划破凝滞时空的刀锋。你始终有着傲气与挺拔的脊梁,眼中烧满夺九天覆黄泉的一线火光,那火焚出步伐的决绝与一颗永远滚烫的年轻的心,惊醒沉沦的我。胸膛烧出一抔沸腾的热血,过往茫然顷刻间瓦解得分明,黑暗中那线光自你眼中而来,光中是我的剪影。从今便勇往直前,逐风追月,关山难越又何妨?惟愿追随你脚印。 这两个踏碎迷惘的少年,像是终得相逢的剑与剑鞘,更是合二为一的圆。 先说说主角之一蒋丞吧。蒋丞选手,人称丞哥,非典型学霸,精通滑板、弹弓、篮球、钢琴,爱尔兰哨笛业余演奏家,高考市状元省前十,人大法学院学子,是一束光,我所信仰的光。故事刚开始,他也只是个被养父母抛弃,站在破败小城火车站口,脚下似乎只踏着一团虚空的十七岁男孩儿。原生家庭的激烈矛盾,总是被否定,很少享受亲人的温暖,只身前往从未相处过的血缘家庭。而亲生家庭带来的却是更为冷漠的重击,父亲酗酒好赌,家人斤斤计较,他与钢厂这座城的格格不入都将人逼得喘不过气。 但蒋丞其自我意识里的骄傲,对自身对恋爱的责任感,他早已融入骨血的悍勇与狠劲儿,都使他一路上勇往直前,即便咬碎了牙和血吞,也下定决心要离开此地,不能烂在这毫无希冀的小城里。 而另一位主角顾飞,在遇见蒋丞之前,他一个人扛着畸形的家庭,一个不靠谱的母亲和一个精神障碍的妹妹,无际的黑暗与冲不破的枷锁将他禁锢于绝望的牢笼。或许是过早的背负一切与无尽的疲倦,他变成无人敢惹的钢厂小霸王,一个下手不要命的刺儿头。麻木是挣扎过后发觉徒劳的认命,心理问题使他隐藏所有的才华,永远把自己放在被动的,无须照顾的位置上。他从未设想自己的人生会能透进光,直到蒋丞带着摧枯拉朽的热烈出现于他的生命,或许就像顾飞后来的一句话:“生日快乐丞哥,希望你永远笑得像阳光,你是我的阳光。” 我想如果他们没有遇到对方,大抵会一直被黏稠的黑暗所包裹而永难解脱。所以感谢命运;感谢火车站的初见;感谢那场篮球赛;感谢顾飞挥别过去的那场“危楼跨栏”;感谢那晚丞哥手持弹弓于晚风猎猎的天台,无处不在;感谢丞哥备战高考时大飞极尽温柔的陪伴;感谢暖阳春草下的一个眼神,一个拥抱,一句肺腑之言,让过往再多迷茫与苦痛都变得潦草。看着大飞放弃自己却从未放弃他的丞哥,看着丞哥即使被抛弃也从未迷失自我就此堕落,看着他们充满自信与骄傲,坚定与天真,看着他们热烈而纯粹,最浪漫也最动人。 这场意外的相遇,笑与泪、苦与甜,那些在四中、在出租屋的一点一滴,都是无法割舍的记忆,汇聚成只属于他们也只属于《撒野》的峥嵘岁月,更是我前行道路上最有幸拥有的一盏灯。蒋丞和顾飞让我不禁想到王小波曾写下的一句话:”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着永恒开战的时候,你是我的军旗。”我想,这两个踏碎迷惘在彼此的青春与未来里会始终撒野奔跑的大男孩,也会是彼此唯一的盔甲坚硬,这份力量将让他们披荆斩棘,迎着光去有对方的那个前程似锦。 而《撒野》与丞哥带给我的力量与勇气,同样也是不可计数的。笔者塑造出来的人物叫人动心,却不仅仅停留在动心。读过后爱的是他那些不留遗憾的勇敢,冲破壁垒时的热烈和不畏痛。而自己所希望从中得到的,也是这种不畏痛与砥砺前行的执着。蒋丞和顾飞就像是千万种劫难之中迸出的那线光,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愿因其咬紧牙关去追,去狂奔。即便是流血淌泪又有何惧?如何险要,悬崖绝岭,为你们亦当是平地。 这是属于两个少年的故事,他们救赎了彼此,殊不知也将我从黑暗的泥沼中救出。一年多来不乏踽踽独行的时刻,路长路难,走到半途总容易向暗处与自我厌弃倒戈,摇摇欲坠时似乎真如顾飞所作的那首歌所写:“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我向上是迷茫,我向下听见你说这世界是空荡荡。”可正因为有丞哥,才能在千万次将要坠地时,想放手时咬牙抓的更紧。我因他们试着去碾碎所有恐惧同不可能,始终往前走去。我想丞哥他将一直会是我的骄傲,我的后背,我心之所向,是我人生当途的惊喜,身处无际黑暗莽野时紧握于手心的光。 故事告一段落,梦还没有完,希望他们在人生长路上依旧一往无前,依旧向着光,在彼此眼中撒野奔跑,在每次相对无言之际一个眼神就到老。蒋丞与顾飞对彼此而言是意料之外的意外,对我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更何况梦仍在继续,他们所带来的爱与勇也永不会消磨殆尽,胸膛的热血将始终烧得滚烫,那是少年人燃烧的梦,燃烧的勇气与燃烧的信念。希望我们如书中所说的,都能像对方一样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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