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热爱生命》作品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扩展资料: 一、《热爱生命》的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 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二、此诗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诗歌。从内容上看,这首诗提出了“热爱生命”这严肃的人生命题。诗的标题就亮出了作者的观点,抓住了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是多么响亮的口号,似黎明嘹亮的号角,如沙场催人的战鼓;这首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诗人正值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之时,面对理想、事业、爱情等人生大事,表现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 四大主题,诠释热爱生命。诗歌的主题需要形象的表现,一首好诗,不会徒具铿锵的外壳,也不会只有单调的说教。“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诗人没有呼喊口号,而是娓娓吟唱,潜移默化地侵润读者心扉。 诗人从内容的构造上,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四大主题一成功、爱情、奋斗、未来。这四个意象不难懂,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扩展资料: 《热爱生命》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原文: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 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 接着,他们发现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 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 自德福号 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扩展资料 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一、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热爱生命》此先是诗人汪国真创作的,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体新诗。此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三、《热爱生命》全诗语言真切、明朗亦亮丽,用了四个较为工整的排比诗节来展现其内容,对称性强而富于音律美。 扩展资料: 1、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 2、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 3、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扩展资料: 《热爱生命》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原文: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 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 接着,他们发现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 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 自德福号 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扩展资料 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一、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热爱生命》此先是诗人汪国真创作的,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体新诗。此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三、《热爱生命》全诗语言真切、明朗亦亮丽,用了四个较为工整的排比诗节来展现其内容,对称性强而富于音律美。 扩展资料: 1、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 2、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 3、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热爱生命》作品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扩展资料: 一、《热爱生命》的创作背景: 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 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二、此诗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诗歌。从内容上看,这首诗提出了“热爱生命”这严肃的人生命题。诗的标题就亮出了作者的观点,抓住了读者的心。 “热爱生命”是多么响亮的口号,似黎明嘹亮的号角,如沙场催人的战鼓;这首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诗人正值风华正茂、意气风发之时,面对理想、事业、爱情等人生大事,表现出具有时代气息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 四大主题,诠释热爱生命。诗歌的主题需要形象的表现,一首好诗,不会徒具铿锵的外壳,也不会只有单调的说教。“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诗人没有呼喊口号,而是娓娓吟唱,潜移默化地侵润读者心扉。 诗人从内容的构造上,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四大主题一成功、爱情、奋斗、未来。这四个意象不难懂,不故弄玄虚,不生僻难解,可以说是完全区别于朦胧诗的特点,朦胧诗多半孤傲,这帮助诗歌成功,也促使它衰败。相反,汪国真的诗歌背弃孤傲,甚至在韵律的营造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扩展资料: 《热爱生命》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原文: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 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 接着,他们发现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 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 自德福号 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扩展资料 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一、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热爱生命》此先是诗人汪国真创作的,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体新诗。此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三、《热爱生命》全诗语言真切、明朗亦亮丽,用了四个较为工整的排比诗节来展现其内容,对称性强而富于音律美。 扩展资料: 1、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 2、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 3、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热爱生命》--美-杰克•伦敦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扩展资料: 《热爱生命》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参考资料:热爱生命-百度百科
原文: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幄,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投。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涨潮的大海,一浪高过一浪,一点点地淹没他的感觉和意识。 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 一或者,至少也是他凭若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 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粮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菇艇,到岸上去察看。 接着,他们发现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 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个钟头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 自德福号 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合含糊糊地、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扩展资料 作品思想 在《热爱生命》中,他将主人公置于险恶的北疆环境之中,面对严酷的现实:饥饿和死亡,让他明白自然力的强大和自身的渺小和脆弱。然而,伦敦总是不甘就范,不把自己限定在严格定义的自然主义框架之中,他将“现实主义的唯物论结合于对外部世界的表现中,将浪漫的理想主义结合于主观的人。” 他赋予《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摄,最终在同北疆荒原、伤残、饥饿、死亡的斗争中,赢得了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因此,《热爱生命》不应是一部单一的纯自然主义作品,而是自然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有机融合,这是小说艺术力量之所在,也是其经久不衰的真正原因之一。 主人公孤零零一个人被抛在了这片“辽阔可怕的荒野”,然而造成他孤立无援的罪魁祸首却不是“荒野”而恰恰是“文明”。小说主人公和他的同伴无疑是来自文明世界的淘金者,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荒芜的北国冰原,根本目的只有一个——黄金。所以当黄金到手之后,其他一切都显得无足轻重,两人一起冒险时同甘共苦的伙伴情谊已变得一文不值。 小说中的这一情节也折射了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类灵魂的癌变。工业文明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产品和消费品极大丰富,这就勾起了人类欲望的无限膨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最终都是为了牟取物质财富,填充私欲。然而,“与物欲横流的物质文化相对的是几近真空的精神状态”。 当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成为文明世界的价值观念时,人与人的关系归根到底也只是经济利益关系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相互利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强取豪夺都是司空见惯,精神堕落、道德沦丧也是不可避免。 “精神的空虚、心灵的寂寞、感情的颓废”,使“温情”、“友爱”、“互助”之类的字眼变得似曾相识但却遥不可及。鉴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心态背景,比尔对主人公的呼救置之不理,将他一个人丢在后面而不顾其生死,这种做法根本不足为奇,文明的虚伪也昭然显现。
一、美.杰克伦敦《热爱生命》原文: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 既然选择了远方 ,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 既然钟情于玫瑰 ,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 只要热爱生命 ,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二、《热爱生命》此先是诗人汪国真创作的,是一首富含励志色彩的抒情体新诗。此诗以成功、爱情、奋斗和未来四个肯定的回答,阐释为何要热爱生命的哲理。 三、《热爱生命》全诗语言真切、明朗亦亮丽,用了四个较为工整的排比诗节来展现其内容,对称性强而富于音律美。 扩展资料: 1、此诗写于1986年,当时的汪国真已进入而立之年,他把作品像撒网一样撒向全国的地市级以上的刊物上,90%的退稿率使他自觉一事无成,拼搏努力,却兜兜转转平白辜负了好时光,焦灼却找不到方向,满心愤懑却无处用力。看不到方向,找不到出口,但坚信未来光明值得期待的汪国真写下了这首诗。 2、此诗也是第三次投稿,在1988年2月才得以发表于中国青年出版社办的《追求》上,之后它被1988年第10期《读者》收为卷首作品。 3、诗歌自有其魅力,这首《热爱生命》由此为他带来了众多知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原文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 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 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 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杰克·伦敦1876年生于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的家庭。因家境贫困,自幼从事体力劳动.当过童工,装卸工和水手等,后又在美国各地流浪。靠劳动所得曾进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习,因贫困被迫退学后加入过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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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提取码: qtnc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07年。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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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提取码: qtnc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创作的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07年。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音。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摧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这个人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象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象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哩。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挣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象一条可怜的倒楣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呲着牙。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下午,这个人发现了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的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倦,然而他的生命却不愿死去。正因为生命不愿死,他才仍然要吃沼地上的浆果和鲦鱼,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樱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他的笑声粗厉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象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险。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哩;第二天,又缩短了两哩——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开他仍然有七哩,而他每天连一哩也爬不到了。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尽管他撕下了身上的衬衫来垫膝盖,他背后的苔藓和岩石上仍然留下了一路血渍。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出了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末,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他就是这样吹毛求疵。现在,他脑子里又开始胡思乱想,又给幻象弄得迷迷糊糊,而神智清楚的时候也愈来愈少,愈来愈短。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不过,这一会,他的头脑却很清醒,于是他躺在那儿,仔细地考虑。那条船离他不过四哩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哩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哩路也爬不了。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理了。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然而,尽管奄奄一息,他还是不情愿死。也许,这种想法完全是发疯,不过,就是到了死神的铁掌里,他仍然要反抗它,不肯死。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去。疲倦象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刚强地打起精神,绝不让这种令人窒息的疲倦把他淹没。这种要命的疲倦,很象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象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象砂纸一样地磨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象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敏捷和准确是需要力气的,他没有这种力气。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祝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馒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象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捕鲸船“白德福号”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象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老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削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桔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没过几天,他就跟那些科学家和船员坐在一张桌子旁边吃饭了,他馋得不得了地望着面前这么多好吃的东西,焦急地瞧着它溜进别人口里。每逢别人咽下一口的时候,他眼睛里就会流露出一种深深惋惜的表情。他的神志非常清醒,可是,每逢吃饭的时候,他免不了要恨这些人。他给恐惧缠住了,他老怕粮食维持不了多久。他向厨子,船舱里的服务员和船长打听食物的贮藏量。他们对他保证了无数次,但是他仍然不相信,仍然会狡猾地溜到贮藏室附近亲自窥探。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象叫化子似地,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象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那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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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美] 杰克·伦敦)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L2o75PdXe72E1d_QrSbJw 密码:q7ig 书名:热爱生命 作者:[美] 杰克·伦敦 译者:姬旭升 豆瓣评分:9.0 出版社:北京燕山出版社 出版年份:2000-12-03 页数:423 内容简介: 本书是杰克・伦敦的短片小说集,他的这些作品表现了强烈的个人风格,在人与自然的残酷斗争中,赞美了勇敢、内心的力量、坚毅和爱这些人类高贵的品质,而不是一味地揭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着重指出人类的爱的重要与神圣。

热爱生命 杰克伦敦 阅读答案
文中的“他”为了活下来,经受住 快速浏览课文,用最 简洁的语言记下“他”经历的困难。了哪些困难?师生交流后,归纳:“他”遇到了如下困难——饥饿、恶劣的天气、伤病、野兽的威胁、个人体力极度虚弱。 提问:读了文章后,你有什么感慨吗?和大家分享一下。 整理思绪,畅谈自己的感慨。总结:人,在自然界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人也是伟大的,因为只要他们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生命力,他们就能走向文明与辉煌! 一个濒临死亡的人最后为什么能战胜狼?小结:主人公身处困境却不肯向困难低头,顽强不屈的同自然作斗争的坚强意 志,热爱生命、勇敢向前,这些都是他能 最终病狼的关键因素。感受主人公的精神境界。 提问:“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可文中一直没有出现他的名字,你认为作者仅 讨论交流。仅是想指代这个个体吗?文中的狼有没有什么隐含意思呢?讨论后归纳:“他”喻指整个人类,“狼” 明确象征意义。 隐喻险恶的自然环境与自然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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