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游记》读后感1500字
《西游记》是由中国明代著名作家吴承恩编撰的。里面栩栩如生地描绘了许许多多震撼人心的故事和场面。下面是《西游记》读后感1500字,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西游记》读后感 在我小的时候,伴随我走过童年的便是那让我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看的《西游记》了,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在这个寒假。 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 ,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的四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唐僧诚心向佛,心地善良,顽固执著,同时又因心肠太软而显得有点懦弱和迂腐;孙悟空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对师傅忠诚,全心全意,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又懒又馋, 但从不缺乏善心;沙僧忠心耿耿,憨厚严谨,乐安天命。 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在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 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他在这个时期是最顽劣叛逆的,但却能让我产生强烈的共鸣,使我深深地喜欢上这一人物形象,也许是因为他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向 往——自由。他破石而出,无父无母,没有世俗的各种羁绊,他是自由的;他看到老猴的死亡便决心到远方寻求长生不老的法术,他在追求自由,摆脱死神的束缚;他大闹天宫,是因为玉皇大帝限制他的行动和自由。正因为 他所有的努力和奋斗都是为了获得彻底的自由,他才显得那么可爱,当众多天兵天将对他束手无策,玉皇大帝被迫请求西天如来佛祖的帮助时,让人有一种泄恨的快感,给人带来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我清楚地明白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那样的约束,有许多的无可奈何,孙悟空最终还是受惩罚而被压在五指山下500年,但这并不说明他有错,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力量还不 够强大,毕竟他是孤军奋战,也许正因为双方的力量悬殊,他输也输得悲壮,尽显英雄本色,让人惋惜,敬佩。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至少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包容天地,翱翔宇 宙。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深深蕴含着人们长期以来最渴望的自由精神,这是它和孙悟空这个人物广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五行山下出来后的悟空,戴上了紧箍圈,从我行我素变得行为规范、听话了,因为他 是一个懂得报恩的人。 孙悟空的高超技艺在这时才用在腐朽的天宫统治者意识中正义的用途上,他一路保护师傅到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他全心全意,奋不顾身去化解的,在这期间,最让人不平的就是他为了保护 师傅,三次打死幻化成人形的白骨精,而唐僧却始终不相信他的解释,认为他顽劣不堪,无可救药,狠心地直念紧箍咒,疼的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他断绝师徒之情,他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 但是他心里并 没有怨恨师傅,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往肚子里吞,而且心里总是念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师傅的真心与忠诚和不怕艰难险阻和克服困难的毅力。最终,他和他的两位师弟猪八戒和沙僧终于把他们的师傅送到 雷音寺,取得真经。他也最终修成正果,成为斗战胜佛。从中可以悟出邪不胜正,真理永存的道理,在困难面前只要不气馁,不妥协,充分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勇敢向前,就能向成功的彼岸更进一步。 但是,孙悟空被压在 五指山下和头上被套上紧箍圈,都有上当受骗的成分,我心中始终不明白,如来佛祖既然法力无边,为何不干脆一点,直接收拾孙悟空,而要和他比试呢?观音大士为何不在悟空对她有感激之情的时候直接把紧箍圈套在他头上,而要让唐僧引诱他套上呢?还有,在大闹天宫的时候,所向无敌,众神仙都拿他没办法,为何在取经途中,一些妖魔鬼怪手中从神佛界偷来的宝贝,他就对付不了了,最终还得去请求那些神佛的帮助,神仙们为何一开始 不用那些宝贝来对付他呢?实在是太奇怪了!也许是自己的领悟能力还不够强吧,或许在几年之后再次翻开这本书,会有另一番见解,唯一能够确定的是,《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 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篇二:《西游记》读后感 在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西游记》。今天,就让我来写写读它的感想吧!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讲的是唐僧师徒历经磨难西天取经的故事。 新学期开始后,MS路领着我们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阅读了《西游记》。我读的这套《西游记》是半文言半白话的原著。刚开始读时感到非常困难,有很多地方读不懂,爸爸妈妈每天晚上都要给我读一章,讲一章。MS路也选了很多经典的章节,在课堂上给我们进行详细地讲解,并且MS路还让我们边读边写感悟。最后,我越读越上瘾了,基本能够轻松地阅读了。 过去我读《西游记》的少儿版本,只是因为喜欢孙悟空和妖魔鬼怪打斗的场面,感觉又惊险又刺激!现在再读这本书,尤其是有了路老师的解说,我才感到其中阐明的道理真是太深刻了,我们从每一个人物身上都能学到很多知识。虽说这是一本神魔小说,我们却能从生活中找到里面的人物。你说神不神啊? 《西游记》中有许许多多生动的人物,从他们身上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让我明白了一个人活着就要追求自由。他闯龙宫,闹冥司,反下凡间,大闹天宫,都是为了追求自由。但读到最后,他更让我明白了做事情就要做到执着。他争强好胜,法力无边,一直忠心耿耿,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每次降妖都是他一马当先,却又毫无怨言。 《西游记》是一个奇妙的故事,其中,师傅唐僧的心地善良,猪八戒的的有勇无谋,沙和尚的小心翼翼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了,最为突出的还是那个足智多谋,正直勇敢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真让我着迷,七十二变就更神了。故事从孙悟空从石头蹦出来开始,讲述了师徒四人在去西天取经路上历经了各种磨难,有要吃唐僧肉的,有要与唐僧成亲的……一次比一次扣人心弦,他们一次又一次化险为夷。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走了十万八千里路,最终修成正果,取得了五千零四十八卷经书。 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同样值得我们学习,比如:唐僧让我明白了不能小瞧任何一个人;沙和尚让我明白了沉默是金;猪八戒让我明白了只有目标,没有乐趣是不行的;白骨精让我明白了越是美丽的东西它的毒性越大;如来佛让我明白了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 悟出了这些道理之后,我们再来看看自己吧。我真的特别佩服唐僧师徒四人,他们是那么执着,不畏艰险。这是一种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想想自己,有时候做事虎头蛇尾、马马虎虎、半途而废。比如刚开始学钢琴的时候,我是满怀信心,可是学了还不到一年,我就感到练钢琴太痛苦了,怎么也肯学下去了,于是改成了学习长笛。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再也不能半途而废了。只要能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尽力去做了,就是一种成功啊! 虽然我读完了《西游记》,但是其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东西我没有读懂,比如书中有那么多优美的.诗词、对联,我都不太明白。每一个人物的精神我也理解得不太透彻。所以,我还想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我相信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对那些人和事都会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生要经历许多困难,只有勇敢面对,才能取得成功;只有不断磨炼,才能更轻松地过这些难关。孙悟空本大闹天宫犯下了大罪,现在却在西天取经过程中立下大功,说明一个人犯了错,只要努力悔改,就可将功赎罪。猪八戒犯了错后,虽然他也一直在悔改,但没立下大功。这也不能怪他,因为他能力不够,加上大师兄法力高强,很少有他表现的机会。 篇三:《西游记》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西游记》的书,这本书里面讲着一个故事,是唐僧带这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事情。他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的结难才取到了真经。这个故事有两点值得我们学习第一、他们很团结,每次打妖怪都是孙悟空勇往直前,猪八戒来掩护,沙僧看行李和保护师傅,虽然每个人的分工不同,能力不同,但是他们都能竭尽全力共同配合,正是因为他们的团结才取得了真经。第二、他们做事情都有一股坚持到底,永不退缩,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如在《真假孙悟空》中,六耳猕猴本领高强,他假扮孙悟空,在他们师徒之间捣乱,他们靠的是团结,信心和毅力在佛祖的帮助下他们战胜了妖怪。使他们师徒可以继续前进。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书中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与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记得小时后,我总会傻傻地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笑,摸着我的头说:“你呀,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细细品味孙悟空这 个角色,我知道,你们一定从他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你想,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不就是我们的化身吗?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着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 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 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就像我们踏上的漫漫人生……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了九九八十一道难。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的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 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 。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这部旷世巨著通过虚幻的世界,通过宠信妖怪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不是昏君则是暴君的国王与昏庸无能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的玉皇大帝,这乱世的种种,反映封建社会官官相 护的黑暗情景与其统治之黑暗,不言而喻,引人深思。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 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由此我也可以想到,学习也好比爬楼梯,一步一个脚印,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的好成绩。作为小学生,我想除了学习他们有坚定的信念与顽强的毅力,不悲观、不气馁,齐心协力,团结一心的精神外,更要为了祖国的富强和昌盛努力学习,练好一身本领,克服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挫折,成为一个有真本领的人。

《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1500字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下面是《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1500字,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1500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巧似这长江水,从一朵朵汹涌的浪花中卷出了这曲折风云的三国画卷。在感叹历史的同时,我认为我们更应该感谢这位如此有能力有文笔的作者罗贯中。 天下大势是分久必合,合就必分的。天下分开了,就会有战争,战争总会有输赢,一山不能容而虎。赢了天下就是一个统一。但随着一代代君王的传位,总会有一些残民以逞的夏启,荒淫无耻的殷纣,这样的暴君。回头看看历史,哪个王朝不是毁在这样的皇帝手中。汉氏的江山在灵皇帝这似乎就到头了。于是,才使众英雄蠢蠢欲动,而三国也就这样诞生了。 都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其实不然。从正面看他的心胸坦荡,天资仁厚正是他的人格魅力他从平民百姓凭着这种魅力打出自己的江山。成功人士的背后总是充满了黑暗但是同时也会有许多的幸运,这幸运可以说是张飞,关羽,和诸葛亮。 这四人的结合就是古代F4吧。个个都有自己的长处,武艺高深的张飞和关羽,想那关羽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辱若涂脂,单凤眼,卧蚕眉。真是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呀!而他不只外表美,心灵更是真君子。披肝沥胆,义盖云天,这样的美名多让人羡慕呀!他与张飞组成了刘备的臂膀,更是让刘备显得”柔中带刚“。 如果哭能哭出江山,那这江山就不够分了。只是说每天我们都应该尽力去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有许多事情老天自有安排。 和许多人一样,那个南阳隐居的卧龙诸葛亮是我最崇拜的英雄。他简直比神仙还神仙,世界好象没有这样一个人存在过一样,请允许我抒发个人崇拜。草船借箭时,他的智慧太让人不可思议。我不考虑他会死在周渝手上,但是我还在为他着急三天内怎么造出十万支箭。有三头六臂也未必能行,而他告诉我”实在没箭就借呀。而且最好是不用还。“还有木马流牛像是在那个刀光剑影的沙场上造就的一座美丽而神奇的城堡,总是若隐若现的,像在夸奖他的智慧。但是同时他也是有胆识的君子。玩弄空城计,只怕在那残酷现实的年代再没有如此之胆识的军师了吧!但是诸葛亮在聪明也只是历史的一个棋子从草庐出来的一刻起,也许就注定了他要风云一世,不,不是他决定的,只是他帮刘备打江山的时候,他的十颗心都写着一个”忠“字。他想扭转乾坤,可是他的忠心让他什么都做不了了。刘备呀刘备,你聪明了一世,仁善了一世,难道没有想到诸葛亮是十足的忠臣呐。你白帝城托孤的那句”若其子可辅则辅,不可辅则可取之。但我想其实即便是诸葛亮自己当了皇帝,他也是要生老病死的,难道这汉氏江山就不会亡了吗?怪只怪天意弄人。 刘禅这个扶不起的阿斗。我在想是“阿斗”碰上了刘禅,还是刘禅碰上“阿斗”。还是阿斗就是“阿斗”。 在三国的英雄中,曹操也是必不可少的一国之君。对曹操我认为他野心之大。一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看的出他有多自私和不仁。但是他不是盲目的。煮酒论英雄,看的出他时刻在留意身边发生的一切。他为了自己的雄心与报复,能轰轰烈烈的付出自己的一切。虽然没有背上什么好听的名分但是我想够了,至少他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选择。可见我们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成就自己的事业。 孙权其实是最聪明的人。静观其变。在蜀魏相争时,他并不着急去做倒向哪一边的决定,而是找理由推脱。 周渝其实是最失败的人了。其实我觉得心胸狭窄的人是最不成大事的。一句“既生渝,何生亮”说的还多委屈的样子。其实鱼和熊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嫉妒人才,容不下别人,即使你满腹经文也只是一堆废土。因为没有宽容,你会被失败带走生命。 形形色色的生命都如此的深不可测。而他们的一切一切都是建立在生命之上的。战争就是牺牲生命的代言词。战争不简单,需要有勇有谋,还要天时地利人和都到位了才能打胜仗。从美人计到假投降。情感和生命都被战争埋葬。像刘备这样的仁慈的皇帝也不会因为每一个战士的死,伤心的掉眼泪吧。这就是历史的悲剧。在欣赏英雄的成败的同时,我还是要莫念:“安眠吧。为了战斗牺牲的战士。”三国的奥妙太多太多,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三国不仅是我们去回味历史的鸿篇巨作,更是生活和做人的指使灯。其中的奥妙。要认真的咀嚼。 在三国末年,但是最重要的几个英雄相继死去的时候,我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人去楼空。一种大势以去的凄凉。尽管,战争还在继续,人才也还在渐渐涌出。但是三国盛世以过,回想起英雄们勾心斗角的热闹场景。才深深的体会到生命的可贵。但是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在盛世输的一败涂地也不要在末期胜利。美好的时间是多么的可贵,是非成败转头空,我们最应该学会的是不后悔,在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里尽放光彩。 一切的一切都成定局,最后三国也像浪花渐渐的在海水中不见,天下合一,归晋。 别为结果遗憾,因为过程如此精彩。 白发鱼僬江渡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篇二:《三国演义》读后感作文1500字 我是在看了不知多少遍电视剧《三国演义》之后,实在忍不住才看这本小说的。之后又借了《三国志》,并看了《晋书》中年代较早,与三国相关的一些人物的纪传。感觉《三国志》带给人一个充斥着虚伪与狡诈的乱世,电视剧带给男生们战场杀敌的遐想,而《三国演义》,是文人的书。很遗憾的是,我一直没能弄到《三国志平话》,来看看什么是老百姓的书。 《三国演义》吸引了太多的人。我认为,这首先要归功于它的语言。虽然比不上清朝的《三侠五义》《儒林外史》等书口语化,但它的语言介于古白话和文言之间,大家都看的懂。在当时,写小说对于文人们来说,是一件难等大雅之堂的事情,一切正式文体都必须用文言,用白话或者口语来写作,就更会为同行所讥笑。以至于到了乾隆年间,小说以及这种语言都已经发展得颇为成熟,纪昀在写《阅微草堂笔记》,讲故事的时候,还坚持用文言。在这种情况下,《三国演义》能通过通俗的语言展现在读者面前,就更加难能可贵。 说到语言,我以为这本小说的语言并非尽善尽美,显然缺乏后期的修改和润色。很多地方照抄《三国志》《晋书》或其注解,比如刘备第一次出场一段,比如诸葛亮隆中对一段,又比如张温问秦宓一段……这样的文言文夹在小说之中,未免会给读者生涩、突兀之感。 另一个让《三国演义》吸引众人的原因,是它的剧情丝丝入扣,脉络清晰流畅。从立献帝,到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六出祁山,钟会伐蜀,剧情梗概十分明了。我估计如果作者写个《五代十国演义》,大约没什么人会看的滋滋有味,因为五代十国人物太多,事件太过繁杂,君主又大多是短命鬼,难以找到文学作品所需要的、可以集中笔墨的焦点。《三国演义》好就好在它是”三“,而且仅仅是”三“。”三“是鼎足的数目,在几何里是最稳定的形状,在有机化学里却又是最嬗变的数量。上可以合纵连横,下可以分而治之,其中微妙关系,一言难尽。在剧情这一点上,《三国演义》非常巧妙地利用了《三国志》,但凡大关节,大战役处,丝毫未改(赤壁之战中固然有意地提高了刘备一方的影响力,但那是为突出主角需要,也是文学作品种中常用的手法,毕竟文学不是历史,也并没有影响到大局)。最精彩的、最扣人心弦、最严密的情节往往只能是真是发生过的事情。这一点,是很难编造的。 让这本小说吸引人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其中人物鲜明的性格。当然这也得益于该书的选材。三国时间跨度不长,上下不过两三代人,容易从中选出主要角色重点刻画。如果像同类小说《东周列国志》,上下五百余年,凡一百零八回,平均下来,最重要的角色也不过出场十回就”寿终正寝“了。人物难以集中表现,自然会削弱其性格特征。 关于《三国演义》人物的性格,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刘备。这个人物在《三国志》里面是乱世枭雄一类的人,有野心,有干劲,有胆识,有智慧。这样的性格,正符合他一方诸侯的身份。到了《三国演义》,他却摇身一变,成了文武周公一类的人物。仔细看小说,就能发现,作者对刘备的描写有这样几个特点。其一,对于刘备做的不太光彩的事情,作者要么不加评论,要么用冠冕堂皇的文字遮掩过去。比如刘备劝曹操杀他的前主子吕布,作者便说吕布是三姓家奴。对于刘备先后投靠公孙瓒、吕布、曹操、刘表、刘璋,并强占他们的地盘等等的事实,则很少评论,偶尔一句,便以他是真命天子,原不该屈居人下略过。其实坐在树下说树荫是车盖、我以后要做皇帝之类的话,很多孩子都说过,并不能成为”天命所在“的证据。据调查,美国有80%的孩子在八岁的时候认为自己以后会做总统。我们小学毕业的班会上,老师问大家以后想做什么,有一个同学说联合国秘书长,两个说国家主席,一个说国务院总理,其余高官暂且不算。其二,作者有意安排刘备做一些典型的文武周公做的仁政爱民的事情,如携民渡江,摔孩子,不愿称帝之类。 作者有意要塑造一个圣主贤臣的清明朝廷,这是可以理解的。罗贯中生活在一个元末明初乱世之中,作为熟读圣人之教的文人,很容易产生对清明政治的向往。同时,这种向往又往往是寄托在君主身上的,由圣主而有贤臣,由贤臣而有仁政,由仁政而有文人坦荡的仕途。那时的知识分子往往如此,很少有人能跳出来。即使受了重大打击,无法再相信那些所谓的”肉食者谋“,他们也情愿选择逃避,而极少想到自己出头。如后世顾炎武之类的大学者,反清之业也不过是灰烬上最后的一点点火星,难成大势。 我在《三国演义》里看到了征战沙场的荣光,看到了未出茅庐而知天下三分的热血在山林,看到了”孤一旦去位,不知几人为王,几人为帝“的骄傲。我以为,这才是一个群雄割据的时代能带给我们的激情。

论语读后感作文1500字
《论语》是一本成就于春秋时期伟大作品。这本书是记录孔子和他的弟子的言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论语读后感作文1500字,欢迎参考! 论语读后感作文1500字篇一古人云,今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果不其然,于丹仅仅是写了读完《论语》后的一点心得,就在整个中国好好火了一把!这个暑假,小生有幸能去详尽的阅读一番。 《心得》里的字里行间无不说明——《论语》是为这个世界而生的,其告诉人们的每一个道理,就好像太阳每天从东边升起一样;就好像春天要播种,秋天要收获一样。 《论语》从一定的方面来说,是具有色彩和温度的,色彩在于它传授给别人的精髓,温度在于它给予给别人的光明。 那么,我即便不知道作者对于“色彩”的定义。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没有色彩。所谓“没有色彩”,无非是灰色。灰色的色彩感不强,可以视为不是色彩的色彩,但同时又是最具普通性的色彩,因为它可以和所有色彩搭配。我也更不知道作者对于“温度”的定义。但是,任何人不可能没有温度。所谓“没有温度”,无非是23摄氏度。即便这是一个模糊的数字,但同时又是人体感觉到最舒适的温度。 无论是色彩也好,温度也罢,但当一个人表现出来时,那是他的激情!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为之奋斗,是一件“加好佳”的事情,关键在于你如何将你手中的风筝——放飞,让线加长,加长,再加长! 中央电视台曾经拍过一个名为“我有一个理想!”的公益广告。在我看来,这是一件积极向上的事情。人嘛,活着就不要憋着!在《论语》中,孔子问过自己的四位弟子,他们的志向,各有不同之处,但是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把它大声地说出来,好事啊! 在现实生活中同样也是这样的。假使有两个朋友,他们平时形影不离,有一天因为一点小矛盾便闹翻了,绝交吗?两个人总舍不下多年来的感情,和好!于是两人都准备向对方道歉。在途中,两人相遇了,他们笑了,紧紧地抱在了一起。他们没有说出来?不,心灵的沟通已经将这个不算是理想的理想,完全的化解了。诚然,我完全同意他们这样的做法,有话,别憋在心里! 有些人,每天看着那些经理或是董事之类的人,总是用羡慕的眼光,大家彼此彼此嘛,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不过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他们也是经过巨大的努力才得到人们的认可,毕竟阳光总在风雨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不错!我相信只要自己曾经努力过,人生就会有闪光点,留下美好的回忆,成功那只是你路过的一个车站。 的确!理想和行动的关系,就如同引线和风筝的关系。这个风筝能飞多远,关键在于你手中的线。而这条线就是你内心愿望。你的内心越淡定,越从容,你就会舍弃那些激烈的、宏阔的、张扬的、外在的形式,而尊重安静的、内心的声音。这会使你走到社会角色中的时候,能够不失去自我,能够有担当,能够做到最好。 不过,话又说回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诶,善哉,善哉。这个世界终归是由有实力的人来主宰的。有本事,甭管是驴是马,你拿出来溜溜嘛!至此,为百家呼吁之中一道! 当我读完《于丹论语心得》的时候,已经入夜。它显出了它独有的特点——寂静,可是我的心情却再也不能平静了,感受颇深的。于是立即记录了下来:当太阳从地平线升起的时候,人感觉到希望的一抹——天地人之道;不论人的距离,心与心之间的桥梁,是无行的,不是无固的——心灵之道;天气的晴转多云,你的笑容依就是那么的光辉灿烂——处世之道;善良、理智、恒心、合群,这四流一一显露——君子之道;在我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我看见好多只手……——交友之道;人的出生,已经是一个梦想的诞生,而那个人便有了新的想法——理想之道;走过的,无法回头,还是抬抬头向远处看吧——人生之道。 道是自己选的,路是自己走的,驾驭它祝您一路走好!论语读后感作文1500字篇二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论语读后感作文1500字篇三升入六年级后,在爸爸的指导下,我开始系统地学习《论语》。爸爸经常告诉我做中国人,必须要学好中国经典文化,这样才能永远留住我们民族的灵魂、精神和根,才能实现国家振兴的伟大梦想。会有这么神奇吗?起初我半信半疑,可是随着学习的深入,越来越感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自己远未识其“庐山”真面目,只是学得了一点儿皮毛,但是却已让我受益匪浅。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孔子的第一得意门生颜回。他在生活上几乎没有什么要求,而是一心用在学习上,用在完善自身品行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此恶劣的环境,人人都无法忍受这样的艰难困苦,可是颜回却以苦为乐,坚持读书学习,追求真理,实在令人敬佩。孔子表扬他“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早死”,“其心三月不违仁”,在弟子三千中,孔子认为颜回最好学,只有他的高尚品行达到了“仁”的标准,多次在公开场合进行表扬,并以他为榜样要求弟子们学习。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他的好学精神值得我好好学习。“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因为学无止境,所以不要觉得向比自己差的人请教问题是一种羞辱;“三人行,则必有我师”,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取长补短;同时,善于提出问题,许多伟人都喜欢问个为什么,如爱因斯坦、爱迪生等。“温故而知新”也是颜回的优点之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反复温习学过的知识,就会有新的发现、新的领悟和收获。可是我在学习中满足于一知半解,读书往往走马观花,常常造成错误百出。有的题目老师还没讲完,我早已得意洋洋地在心里说,这么简单还用讲吗?可是做题的时候才发现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搞不明白,只好再重新去翻书或者请教老师和同学,学习效果大大下降。在与爸爸妈妈讨论作品中人物的时候,好几次张冠李戴,把《水浒传》里李逵的故事说成张飞的,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又变成了吴用的了,为此没少让爸爸笑话,他批评我读书不用心,没有深度,太过于浮躁……想来实在令人羞愧。颜回“闻一知十”,善于举一反三,能将老师的学说不断发展下去,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也应当做到“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全面发展,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我最要学习的还是颜回的“不迁怒,不贰过”,他从来不把怒气发泄到别人身上,同样的错误不犯第二次。不仅人与人之间要不迁怒,国家与国家之间也要这样,得互相尊重,不能动不动就发动战争,导致两败俱伤,给老百姓造成灾难。如今国际局势混乱,美国发动了好多次战争,造成别国老百姓流离失所,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伤害。人类要想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必须多学习孔子的智慧和思想。“德不孤,必有邻”,让人民幸福的人,定有许多人亲近他,反之,“恶有恶报”,发起战争让人民受苦的人,就会尝到众叛亲离的味道,变成孤家寡人。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应养成尊重别人的良好品德,同学遇到伤心事,应多去鼓励、安慰他;对于考试没考好的同学,多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改正错误,而不应该去嘲笑他;犯过的错误,要仔细反省,不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与颜回相比,我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太优越了,可是我却还不知足,动不动就发脾气、耍小性子。学习表现好了,要求爸爸妈妈给买好吃的、买礼物,如果饭菜不合胃口,就气嘟嘟地把嘴巴撅得可以挂油瓶,与“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读《论语》让我学习了许多新的东西,懂得了很多学习、做人、做事的道理与方法,尽管现在学得还很肤浅,但我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让他滋润着我不断成长、进步,成长为一个品德、学识与修养都优秀的有用之才。 猜你喜欢: 1. 论语心得1500字作文 2. 论语读后感1500字左右作文 3. 读后感1500字 4. 读论语有感1200字 5. 国学经典读书感悟作文1500字

读后感1500字范文3篇
阅读了书籍之后总想着写一些读后感,写着写着可能就1500字了。下面就跟我来看看读后感1500字范文吧! 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一:《牛虻》读后感1500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 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 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 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 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 不管我是活着 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二:平凡的世界读后感_1500字“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自古以来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着: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平凡的世界》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读后感1500字范文篇三:《傅雷家书》读后感1500字《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习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说到父子家信,当然,那是本教子为人处世,精研琴艺的凝血之作。记忆中是本薄薄的简册,清新素雅。虽屡次再版,但依旧朴实无华,简练的近文中溢露出浓浓的严父之爱。而手中的这本《摩根信札》,风景则大不相同。精明书尚采用了诱人的纸草色书皮,印上醒目的烫银书名,封面,封底,扉叶多方引用了格林斯潘,韦尔奇,巴菲特等人的读后感加以感染,富有时代特色的卡通漫画也穿插其间,"商业忠告"的商业气息扑面而来。 然而剥去华彩的外衣,书内的铅字却显出另一种人性化的温存。通读这三十二封家信,提到的问题有大有小;创新与突破;用人之道;看好你的钱包,让你的演讲充满魅力有宏观指导亦有不劳其累,不厌其烦的细微关怀,这岂止是一本大资本家的"商业忠告"呢? "一个父亲胜过百个教师"。老摩根谆谆教导,语重心长地从生活,工作,处世,为人,管理,经营等多个方面富有策略性的操作性地对儿子言传身教,循循善诱。纵然社会制度不同,但我们能从不同时代不同要求中谈懂相同的渴望。不仅仅是书信,这也是一札普适性很强的睿智佳作。他虽然立足于商业投资运作理念,但绝不仅囿与此。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没有经济头脑是行不通的,有经济头脑并非意味"你死我活","尔虞我诈"。这本书在最大程度地积累财富和最大可能性地养性修身,愉悦生活之间找到了绝佳的契合点。 不一样的父亲,相同的父爱。尽管这札家信的作者和最初的阅者都与我们有几世纪之遥,尽管不同时代社会制度下,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实有迥异,尽管如今的出版业为其缀加了更多的商业炒作,但是今天的读者应该做到的是摒弃这些外在的隔阂和枷锁,静读字里行间的文字深情,一定会受益匪浅。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活着 读后感1500字3篇
活着 读后感1500字1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着 读后感1500字2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 读后感1500字3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