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 我最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里面可以学到许多的知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接下来,我给大家讲一个里面的知识是:龙会飞吗? 科学家研究目前所发现的恐龙化石,还没有发现恐龙会飞的证据。 当恐龙在陆地上称霸的时候,空中也有霸主,那就是翼龙类。科学家认为,翼龙类只是恐龙的近亲,不能算是恐龙。另外,同样出现在恐龙时代的始祖鸟,虽然有滑翔的本领,但它们是介于恐龙和鸟类中间的动物,也不能算是恐龙。 有一些恐龙,外形长得和鸟类极为相似,甚至也有翅膀和羽毛,但它们都不会飞翔。比如似鸟龙,它的前者太短了,所以飞不起来。再比如似鸵龙、似鸡龙,也都不会飞。 同学们你们想知道更多的知识吗?那就快买《十万个为什么》吧!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2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3 著名作家吴淡如说过,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大挫折的人,才会让芝麻大小的困难堵住自己的前路。不错,我以前是一个遇到挫折就制自卑不已的小女孩。可是至从妈妈给我买了《小学生抗挫能力的一百个故事》后,我变得坚强.自信.乐观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经验教训缺一不可》。这里面讲述的是一个渔人有一流的捕鱼技术,所以被人们尊称为“渔王”这个美称。而渔王年老时却苦恼他的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都很平庸。他跟一个路人说,他这些年来是怎样辛苦.耐心地教他儿子的,而他儿子的技术却比不上比自己差的渔夫的儿子。而那个路人问道:“你的儿子一直跟谁着你吗?”“是的。”渔王回答道,“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他们一直跟谁着我。”路人说:“那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并没有传授给他们教训。对于才能来说,没有教训就等于没有经验,都不能成大器。”我明白了,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当我们学走路时,是长辈的搀扶下走出来的,只有放开搀扶的手,我们才会学会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学会走人生的路。感谢书,让我坚强,让我自信,让我乐观!!!!!!!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4 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叫《珍惜每一次的感动》。说到这里,大家可能有些意外,生活中感动的事情多了去了,干嘛要那么刻意地去维护?其实,正是因为感动就在你的身边,才更应该珍惜,更应该去细细品味,只要悟出真理,你就会明白,人间烟花的烂漫,世间真情的可贵。 这本书的编导是徐彩虹,在她的书中,能让世人领悟到,什么才是“情”,什么才是“爱”。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书中的一章章故事,一篇篇文章,一段段情节,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生命的感恩。其中,令我最为震撼的一篇散文,名叫《摔碎的心》。这篇文章记述了主人公小敏得了一种罕见的病后,父亲为了可以给女儿移植心脏,开始有意识地接触高危险工作,甚至死时还保护着心脏。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多么浓的父爱呀!我在生活中,千找万找,只为能感受到爱的伟大;我千感万感,只为能领悟人间的真谛。这本书,就浓缩了千千万万个这样凄美的故事。它描述的父亲父爱如山;它描述的母亲母爱如海。 读这本书,愿它如一股温泉流过你的心灵,给你以情感的滋润,祝你感受到人间真情的爱与温馨。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6 梦中的刀光剑影,梦中的茫茫水泊,梦中飞扬的“替天行道”的锦旗,梦中一场场激动人心的生死拼搏。试问苍天,是否真曾上演过八百里水泊,108位好汉的忠义之举? ——题记 书我读过许多,也许是上天注定,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令人奇怪的是,如此多的书中,我总是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它,然后沉醉其中。有一阵子,我神游在书中,怡然自乐。这就是书的魅力,它可以把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寥寥数笔,便活生生地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来,它可以让事情发展的跌宕起伏,区区几篇,便让这件事发展到激动人心的时刻。 它就像一颗发着异彩的宝石,我张开双臂,贪婪地沐浴着它的光彩,《水浒传》,你给我生活抹上了厚重的一笔:宋江的仗义疏财,林冲的武艺高强,李逵的粗鲁野蛮,卢俊义的文武双全……我仿佛出入在苍茫芦苇中,行走在茂密绿林里。遗憾的是皇帝无能,奸臣当道,好汉的故事过早的了却。但他们的精神永存,他们的义举将永垂不朽! 从此,我常梦游梁山:八百里水泊茫茫,芦苇苍苍,好鸟嘤嘤成韵,泉水泠泠作响,蝉则千啭不穷猿则百叫无绝。树下,108位好汉把酒临风,一饮而尽,笑声惊飞了栖鸟,它们带着我的思绪,排上碧霄。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7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是黑暗中一轮金黄的明月......书总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和道理。我的小书柜里有很多书,尤其有一本书令我印象非常深刻。那就是《假如给我闪光明》。 海伦出生在一个幸福的家庭,可是她很不幸。在她出生19个月后,一场让人意想不到的生病,让她永远的失去了光明和声音。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她的世界只剩下了黑暗再也看不见色彩斑斓的世界了;再也听不到悦耳动听的声音了。浸泡在没有光和无声的世界中,唯一剩下的只有宁静。 就在海伦6岁零9个月的时候,安妮.莎莉走进了她的生命,海伦又见到了一阳光。从此海伦的一生彻底改变了。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使海伦的一个残疾人,变成了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海伦是不平凡的。她微笑的来迎接每一天,它乐观.自信.自强,使她在世界上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的成就。 人的一生总有挫折,总没有万事都会如意,就像海伦,她依然乐观向上,她虽然看不见天空,但她仍然会勇敢地抬起头向着新生活,向着幸福,向着明天精彩的生活出发。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8 课余时间我常常爱看些课外书,有《作文》、《幽默与笑话》、《小百科》……,不过,我最爱看的还是那本《中外神话传说》。《中外神话传说》里面有许多精彩的神话故事,也有许多生动的人物,比如:有勇敢执著的夸父、有善良正直的后羿、还有坚持不懈的精卫,有悔偷灵药的嫦娥、有尝遍百草的神农、还有永结同心的牛郎织女……,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精卫填海。传说她是炎帝的女儿,有一次在东海边洗澡,不慎落入海中被淹死了,变成了一只小鸟。她发誓要填平东海,不让这样的不幸再发生。每天她从发鸠山方向衔来一些石头和短树枝投到海中,东海卷起巨浪咆哮着对她说:“像你这样个填法,永远也休想把我填平,真是徒劳!”可是精卫并不理会东海,仍然每天不断往大海里扔石头和树枝,她相信有一天她会成功的,东海虽然夺走了她的生命,但夺不走她要填平大海的勇气和决心。我真是佩服精卫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啊!这本《中外神话传说》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懂得了生活,我喜欢这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9 知识就是力量,我最喜爱的书是《丑小鸭》。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丑小鸭是鸭妈妈生的,它是一只可怜、又大又丑的鸭子。它的姐妹咬它,公鸡啄它,就连养鸭的小姑娘也讨厌它。所以它就悄悄地离开了家,一位农夫看见了它就把它带回了家扶养。最后丑小鸭就变成了一只有雪白羽毛、长长脖子的天鹅。 童话《丑小鸭》是安徒生写的,他是丹麦的作家。我可喜欢看这本书了,我常常看的都入了迷,连饭都忘记吃了。我还把《丑小鸭》这本书带到学校里当课外书看。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都要看一页,就仿佛看见了一只丑陋的丑小鸭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站在我的面前,我被漂亮的天鹅吸引住了。我看了看真实的、可怜的丑小鸭,它长的难看极了,可是我觉得丑小鸭很善良,就想养它,可这是不现实的想法,我感到非常难过。我每天都希望愿望会变成真的。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读书,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0 11月2日星期日天气晴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启发》,其中每个小故事,都说明了大道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妈妈的春天》这个故事,文章的主要内容写了丽丽的家虽然清贫,但是很温馨,因为她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妈妈。妈妈把虽有的爱都倾注在丽丽的身上所以丽丽感到很幸福。 丽丽的学习很好,妈妈每次去接丽丽放学,脸上都会洋溢着自豪的微笑。冬天到了,妈妈接丽丽放学脸被风吹的红红的,丽丽心想:妈妈的脸一定很疼。于是丽丽决定送给妈妈一条保暖的围巾。从那以后丽丽再也舍不得花钱了,她把自己所有的零花钱都装在了储蓄罐里。圣诞节快要到了,丽丽的钱终于攒够了,当她手里捧着给妈妈买的红围巾时,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当丽丽把围巾送给妈妈,妈妈打开包装盒,看到围巾时妈妈流着泪,面带微笑的对丽丽说:“谢谢你,你送给妈妈的时温暖,你就是妈妈的春天。” 其实我们的妈妈,也像丽丽的妈妈一样,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们,但我们并没有像丽丽一样,为妈妈献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以后我也要像丽丽一样,做个懂事、体贴、关心父母的好孩子。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1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最喜爱的是美国作家弗莱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我喜爱这本书不仅因为它给我们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还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在书中,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后来她陆续结识了没有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许多神奇的事情。最终,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职能和顽强的毅力,都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稻草人有了会算数的头脑,铁皮人有了一个健康的心脏,狮子重新找回了勇气,成了百兽之王,多萝西也回到了堪萨斯州,回到了亲人的身边。读了这本故事书,我不仅明白了人和人之间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的道理,还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有毅力,要朝着目标前进才会成功的道理。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绿野仙踪》。四年级:快乐天使珈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2 在我的小书架里整整齐齐排放着许多有趣的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一百个公主的故事》。那可是去年我得了“三好生”,爸爸奖励给我的礼物。 这本书里写了白雪公主、爱丽儿、花木兰等100个动听的故事。书中美丽和善良的白雪公主、调皮与活泼的小美人鱼爱丽儿、替父从军的花木兰、还有富有包容心的贝儿公主,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故事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是爱不释手。 在书中,我看见了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一起做有趣的游戏!我觉得我也和他们一起玩耍。我为灰姑娘漂亮的花车被两个姐姐给砸坏了而伤心;被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孝心所感动……从主人公一个个喜怒哀乐的故事里,我知道了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如果敞开心灵的大门,真诚地对待别人,朋友自然会向你走来…… 这就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一本梦想成为公主的书,你想看吗?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3 我最喜爱看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书中可以得到无穷的知识,而书中有各种各样的“财富”,因此人们所喜爱的“财富”就截然不同了。 我的性格活泼开朗,到今天为止我最喜爱的书就是——《经典神话故事》。也许你们会觉得我很幼稚,但我部以为然,我觉得不管读什么书,都不会因为年龄的限制而矜持。《经典神话故事》这本书我第一次看到他都下定决心要和他交“朋友”。因为他那里有着一个个吸引我的神话故事才使我沉醉在他的怀抱中,我在他怀抱中睡得那么地甜蜜。 当我正睡得甜蜜的时候,他忽然出现在我的梦中,拉着我的手去亲眼目睹那一个个“真实”的故事: 正在我们走的过程中我突然看到了夸父在追赶太阳,这时我惊呆了,他的身躯是那么的庞大,而他的面孔是那么的严肃,使人看了就害怕,这时,我想劝他的念头顿时在我心中打消了…… 继续往前走,我们的前面出现了朴实、勤劳的女娲,她正在造福人类,我们看到她的汗珠正在脸上滚动,我们立刻帮助女娲擦汗。她微微一笑…… 我们走到尽头时,我们就恋恋不舍地拥抱而别了。 在这么多的书籍之花中,我选择了我认为最美的一枝花——《经典神话故事》。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青桐葵花》,因为这本书非常感人。 故事的主人公是青桐和葵花。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桐,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桐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十二岁那年, 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桐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动地掉下了眼泪。他们的房子被大风卷走了;三月的时候,蝗虫把粮食都吃光了,他们没有饭吃,一日三餐只能喝能照出人影的稀饭汤;晚上,没有灯,葵花就借着月光写作业。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葵花每次考试都能拿满分。然而,再看看我们,住着高楼,每日都有丰盛可口的饭菜,晚上有明亮的电灯,我们的条件是多么的优越!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回报社会,回报祖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4篇
从小到大,我们看过的书很多,但有没有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呢?下面是关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1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喜欢看书。我看过《十万个为什么》、《365夜故事片》、《 成语 故事》、《小学生优秀作文》…但我最爱看的是《小学生优秀作文》了。为什么?听我说说吧! 这本书是“六一”儿童节爸爸带我去买的。我到了书店一眼就看中了它。我捧起它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爸爸早就看出我喜欢它,就给我买下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洪镇涛。它是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上面有描写人物的、景物的…自从看了这本书我的习作水平提高了许多。而且里面的文章生动有趣。比如:沙漠里的公文主、猫捉老鼠、我的小表弟…这些文章都很好看。这本书我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我喜欢 这本书。它内容精彩、生动有趣。你们喜欢吗?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也会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雷锋的故事》。 我为什么喜欢《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十分喜欢雷锋乐于助人、不怕困难和刻苦学习的特点。雷锋十分刻苦学习,他在学习投手榴弹时,更加刻苦学习了,到了休息时间,雷锋还在练习,你看他,累得汗流浃背、筋疲力尽,还坚持不懈地不断练习。 雷锋不但十分刻苦学习,还非常乐于助人。有一次,雷锋去沈阳出差,恰巧是一场大雨,再去车站的路上,看见了一位大婶背上背着一个孩子,正往车站赶去,母子浑身上下都淋湿了。雷锋赶快走了过去,解下自己身上的雨衣给大婶披上,又背起那个小孩,一直把她们送进站,送上车。 这本属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要乐于助人,遇到困难要勇敢,不要退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3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习,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4 我看过的书有<格林童话><306页故事>……非常多,其中最喜欢的是 <306页故事>。我觉的<306页故事>的封面很美丽,上面画了一个彩虹桥还有二只白色的马一个是姐姐,一个是妹妹它们长了一对翅膀在天空自由的飞翔看了之后我也想有一对翅膀在天空自由飞翔。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一) 我最爱读的一本书是周锐的《哼哈二将》。 三年级暑假,学校的书单上高年级的推荐书目是《周锐校园绿色幽默》系列,我当时几乎看都没看就拉着妈妈去书店一股脑儿全都买回来了。书买回家,随手拿起了一本《方果子当手语达人》翻了起来,没想到刚看了第一篇《密探来了》,就被周锐的风趣幽默所吸引了,在这之后,我又读了好多周锐的书,这本短篇小说《哼哈二将》就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中,搞笑的故事不计其数。鸡毛鸭正直、善良,他在河的上游洗澡,结果把河水染上了鸡毛味和鸭臊气。正巧,河边有家冷饮店,这家店正是用河水做酸梅汤的。顾客们竟喜欢上了这种“怪味酸梅汤”,可鸡毛鸭知道事情真相后,却死活不肯再洗澡了,于是老板就在河里养了50只鸡和50只鸭,结果顾客喝了酸梅汤后上吐下泻,市长知道了以后,立即查封了这家冷饮店。 周锐的作品都很幽默,这让他的小说从我读过的千百本书中脱颖而出,让他的《哼哈二将》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二)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习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三) 我最喜欢的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本文的主人公江冰蟾学习好,还是班花,并且有些清高,遭到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排斥与敌意,为此她深感困扰。接着妈妈遭人污,又让她看见了社会复杂和黑暗的一面。可表哥方乐天与她迥然不同,方乐天学习成绩不怎么好,却活泼开朗,极愿意结交朋友。 方乐天给江冰蟾带来了很多麻烦,也给她带来了快乐。最终,江冰蟾的妈妈回来了,她也结交了新朋友。 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前,我正感觉自己的朋友与自己都不是真正的好,对我有些并不是真心,这是因为我给她们提意见,她们不接受,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有的直接对我发脾气。 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朋友对我是真诚的,我却认为她们对我不好。我慢慢发现,原来,我给她们提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她们都有优点,只是我并不了解她们。 这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真谛,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了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的写作。 篇一: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有一本《格林童话》,我很喜欢它。它的封面是一幅描写春天美丽风景的图画,画面上有绿树和绿油油的草地,以及连绵起伏的群山,就像一片绿色的海洋。 这本书上每个字都加注了拼音,而且每篇故事都配有精美的插图,以便读者小朋友可以一边读一边联想,在轻松自然的状态下更加直观地体味故事情节的奥妙,从而更好地吸收书中的知识哲理。 这本书上收录有很多着名的童话故事,如:《青蛙王子》、《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雪公主》,主要讲的是一个美丽的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如何逃脱公主那恶毒后母的陷害,寻找幸福生活的故事。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帮助我增长了见识,我非常喜欢它。 篇二:我喜欢的一本书 在家里,我房间的书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习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作文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篇三:我喜欢的一本书 科幻书,漫画书,故事书等,这都不是我喜欢的书,我喜欢的书还是妈妈卖给我的那本作文书. 那本作文书虽然外貌不美丽,但是里面且有丰富的作文,比如:[美丽的校园]这是一个黑龙江的一个13岁的姐姐写的,上面是这样写的:我爱我可爱有美丽的校园,我们学校的风景很美.每当我走进校园就听到朗朗的读书声,我还听到快乐的小鸟在唱歌.在走进一点,就看到花花绿绿的树苗和花儿...........虽然我只介绍了一半的作文,但是可以想象他们的校园是美丽的. 啊,作文书啊,你总是装着无穷的知识,作文书啊,我喜欢你. 篇四:我喜欢的一本书 真诚的朋友值得一交,真正的美酒值得一尝,而好书就是朋友,就是美酒,值得我们倾情深交,细细品尝。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听妈妈讲故事,2岁识字后就开始自己看书,我特别喜欢看科普读物。《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就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一共有四本,只要内容有:天体漫游、生物世界、农业之窗......其中我最喜欢微生物王国这个部分。 每当我翻开书,书上的文字仿佛都变活了,它们变成一个个小导游,热情而又耐心。他们先带我去农田,让我看看根瘤菌怎么制肥,苏云金杆菌怎么杀虫;它们又带我去工业基地,让我看看氧化铁杆菌、氧化硫杆菌怎么炼矿,酵母菌怎样发酵......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是它使我成为班上的“小博士”。但是,我不会满足于现在的知识,以后我还要看更多的好书。 篇五: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家的书架上摆放着无数本书。有故事书、历史书、百科书、还有关于作文的。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一本名叫《灰姑娘》的故事书。 小伙伴们常常到我家来借书,可谁也没有去翻过这本书。因为它太薄、太旧了。可我却对它像对珍宝一样。这说起来,还有一段来历呢! 一天放学回家,我经过一家旧书店。想进去买本书,可想一想家里的经济情况,只好埋头离开。我多么渴望能有一本书啊!可自己又没钱,唉,只好省省了。每天早上,我把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我多么希望能早点凑够钱啊! 一天,两天,三天……终于,钱够了。我等待已久的日子终于到了。我高兴的捧着钱,走进那家旧书店,把书买了下来。虽然这本书很薄很薄,但我还是像捧着件珍宝似的。回到家里,我立刻把书放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好好的保护着。 每当我买完书以后,嘴里总是说:“哎,明天我又得节衣缩食啦!”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一本书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 我看过许多书,有《小故事大道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笑猫日记》…… 我最喜欢的是黄蓓佳写的《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位叫金铃的六年级学生,因为从小学开始,金铃的数学成绩就一直不太好,所以妈妈赵卉紫就像刺猬一样,把尖尖的刺扎向金铃那些不太可爱的分数上。在小学毕业前,还有许多千奇百怪的事情发生在主人公金铃身上,给金铃的学习时期增添了许多乐趣。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获奖专业户》。这篇文章写的是:每一次开学前,卉紫都要为金铃买一个书包,在一次买书包时,一位售货员推荐金铃去参观作文比赛,没想到金铃写的作文寄出了半个月后,竟然收到了长江公司的回信,说金铃得奖了。卉紫高兴地对金铃说:“上次你写的《我的爸爸》在区里和市里得了奖,这次又在长江公司举办的作文比赛得了奖,你怎么一不小心就成了获奖专业户了呢?”金铃回答道:“这叫做‘牛刀小试’。” 那里的奖品有很多:386电脑一台、“卡西欧”电子琴二台、“小霸王”电脑游戏机三台其余的就是一些鼓励奖。金铃得了三等奖:“卡西欧”电子琴一台。在领奖时,还有电视台的记者采访。金铃第二天来到学校,一下子就成了明星,一大群人围着金铃问这问那。金铃心里甜滋滋的,就连一向严肃的邢老师也大夸了金铃一番。 这本书的主人公金铃被作者描绘得有血有肉,活泼可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时而热泪盈眶,时而开怀大笑。不管看过多少遍,我依然觉得回味无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2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3 想必大家的理想大学是清华北大,但是是什么原因让你想去清华北大呢?是因为有良好的教学环境,还是因为想毕业后找到好工作? 我的原因要从一本书讲起…… 《撒野》是我朋友强烈推荐给我的书,说好看又激励。买了之后是真的很不错,主人公是两位男孩蒋丞和顾飞,其中蒋丞就是我的动力。 他高三一模648分,一跃成为全区全校全市的知名人物。到了二模的656分,又使全市震惊,老师都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到了最后真正的高考,以优越的成绩上了人大法学系。在这优秀的背后,却是家庭不好的背景:亲爸的自杀,哥哥的追问要钱……在此情况下,他依然去到了人大。 书的封面有一句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这句话很好的印证了蒋丞的经历;在现实中,我们不能因一次的失败而垂头丧气,第一次的失败不代表后来,我们要跟着光,看向前方。 顾飞是蒋丞的同桌,是他的救赎,在整个高三生涯,他的光就是顾飞。顾飞并没有去什么名校,但他去了师范大学中文系,他并不厉害,因为要照顾不太会说话的妹妹顾淼,没有父亲的家庭,所有的收入支出都要靠他自己。顾飞与蒋丞的相遇,一个救了人生,一个成为了救赎。 不管是什么家庭,是什么学校,什么样的道路,只要看着前方,跟着光,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有些人, 会以各种你情愿或者不情愿的方式, 留在你的记忆里, 比如我。 ——《撒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4 我爱小昆虫,更爱我手中的这本《昆虫记》,因为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小生物,也见识了它们各式各样的、闻所未闻的本领。 比如萤火虫,它是一种常见的昆虫,它会发出很亮的光。可是,谁也想不到它的食物居然是蜗牛,是不是很新奇啊。更有趣的是,它们进食的方法很特别,先用上颚分泌毒液,把蜗牛弄成液体,浑似稀薄的肉粥,只要吃起来就方便多了。我们在夏天的夜里,偶尔会见到翩翩起舞的萤火虫,只知道它的点点星光点缀了漆黑的夜晚,特别美丽,真不知道这个小东西还有这么有趣的故事呢! 大家都见过蟋蟀吧,听到过它吱吱的叫声吧,可你肯定不知道,他可是大自然的建筑师兼歌唱家。造房子可是真的有一手呢。它们选择住宅很慎重,一定选择排水条件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它们的别墅可是别出心裁的,必须由自己挖掘,门口有一个有斜度的隧道,暴雨过后,很快会干。隧道的形状不同,或弯曲,或垂直,门口会用草半遮掩起来,出来觅食时,也不会把那些草吃掉。斜坡的门前,总是打扫得很干净,万籁俱寂的时候,蟋蟀们会在这里聚会,开始演奏美妙的音乐。歌唱家的名号也就随之而来了。我猜,它们肯定很爱自己的家,爱清新、自由的大自然吧,要不怎么会总是这么开心的吟唱呢! 小小的昆虫居然有着这么多的趣闻,大自然真是美丽又奇妙。虽然有些昆虫的技巧我们无法理解,但是我会在读书中开阔视野,积累见识,将来有机会,真的想去好好地研究它们呢!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5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6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读的书有很多,例如:《安徒生童话》、《历史故事园》、《小故事大道理》……但最让我爱恋的,还是我们的《新语文读本》。 它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故事,使我至今还回味无穷:《给老师的礼物》、《难忘的体罚》等等,记忆深刻的最属《难忘的体罚》。全文描述了弗罗斯特女士与“我“之间发生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这两小节——这次作弊的代价,首先是一个漫长难熬的周末。晚上, 又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才迷糊过去,又被噩梦惊醒,连卧室墙上的歌星们的画像似乎也变成了弗洛斯特女士,真让我心惊肉跳!早就听人说过,教室里的一只蚂蚁的爬动也逃不过弗洛斯特女士的眼睛,这么说,她现在只是故意装聋作哑罢了。思前想后,我打定主意和伊丽莎白一起去自首。这便是我们收到的”体罚“,并无肌肤之痛,却记忆至深。在弗洛斯特女士任教的几十年中,这样的体罚究竟发生了多少回,我无从得知。因为有幸过这种板子的学生大约多半会像我们一样:在成为弗洛斯特女士的崇拜者的同时,独享着一份秘密。 在当我阅读的同时,我仿佛看见了那漫长难熬周末 ”我“ 的不知所措与无奈。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弗洛斯特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她不仅严厉,还非常讲究教育方式。 怎么样,这本我推荐的书,好看吗?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8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9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0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1 书是我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我们了解这个世界的快捷方法。当然在小时候我也就对读书这件事情有着浓厚的兴趣,我爸爸最喜欢带我去书房看书。也是如此我才被我爸爸熏陶出了读书的习惯,让我从小就对各种书籍有兴趣。当然一开始并没有那么的顺利,只是后来被一本书吸引了,开始有了读书的念头和想法。很多时候兴趣真的很关键,要是没有兴趣,可能我现在也不会迷恋上读书这么枯燥的事情。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些知识让我觉得非常的有用,不仅让我能够更加了解海洋的世界,也让我明白了科学和自然的力量有多么的强大。一些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海洋生物,一个个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对这个世界又多一份好奇的心。只有好奇才会有探索的欲望,只有好奇,才能够让我继续的读下去。在这种良性的循环中,我对于书本的喜爱也越来越高了。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2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3 我爱读书,所以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海底两万里》、《汤姆叔叔的小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其中我最喜欢《外国名人快读》这本书了。 这本书选取了外国古今近百名著名人物,着重介绍了他们对国家、科学、人类做出的突出贡献,其代表性成果的内容和意义等。其中他们成长的故事对我激励很大。他们从小就发奋学习,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很多人还经历了无法承受的磨难,最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比如《轮椅上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讲述了罗斯福在三十九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双腿瘫痪了。可是他没有气馁,在医生的指导下刻苦锻炼,终于依靠固定在腿上的铁架站了起来。轮椅从此成了他行走的另一双脚,他的轮椅几乎走遍美国。他身残志坚的精神使自己赢得了第二十二任美国总统,为世界和平做出了伟大贡献。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想:我很健康,更要坚强,发奋学习,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还有奇迹的化身——海伦。凯勒。海伦在她八十七年无光、无声、无语的生命历程中以其勇敢自强的精神震撼了世界。她四处奔走,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将慈善的双手伸向了全世界。当我了解了海伦的成长经历后,同样被她勇敢自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要向海伦学习,长大以后成为社会有用的人,为人类造福。 这本书太精彩,太感人了!有机会你也读读吧,它会叫你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我最爱这本书了,所以百看不厌。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一本书作文15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在读书的过程中,它像一丝阳光,照亮我前进的方向;更像好朋友一样带给我很多乐趣。所以我喜欢读书,尤其我喜欢的一本语文书就是《鲁滨孙漂流记》。 书中主要讲了鲁滨孙一个人在荒岛上生存奋斗的故事:他是一位英国青年,他乘坐的船在海上遇到了危险,其他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被冲到了荒岛上,于是他只有自己动手在小岛上开辟土地,种起了麦子来养活自己。他养了岛上的山羊,吃着羊肉,喝着甜甜的羊奶;他还做了一个坚固的大木头房子,来保护自己;他训练了一只鹦鹉和自己作伴;后来,他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叫星期五,并且成为了自己的仆人。于是,他的生活越来越好,在荒岛上与世隔绝的生活了二十八年以后,一艘英国船来到海岛,带着鲁滨孙回到了家。此时他的父母已经过世了很多年,他把在巴西种植园的收入都给了帮助过自己的人们。 鲁滨孙的故事深深的鼓舞了我:他拥有梦想,勇于挑战,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在遇到危险之后,他也没有绝望,他辛苦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开辟了一个新的天地。由于他的不怕困难,艰苦劳动,最后他终于回到了家乡,实现了梦想。 我应该跟鲁滨孙学习,要有远大的理想,好好学习。面对困难,我们不能轻易放弃,而是应该积极面对,不能后退,最后实现自己的理想。我要做一个爱学习的好孩子,长大了回报爸爸妈妈,回报老师,为祖国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