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五篇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栩栩如生的近代市井百态图。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更多阅读心得点击“ 读书心得 ”查看!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1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 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2 方鸿渐的命运是幸运的,因为他早早的受到外国教育,接受西方教育,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他是走在时代前列者之一。方鸿渐的命运是悲哀的,因为虽然他出洋留学但学有学到真本事,只知道狂妄自大,自吹自擂,这是他命运如此令人惋惜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 同时方家的一些封建礼节折射出当时社会还存在很多封建落后的现象。当方鸿渐回到家中不久,方父母便提出反对结婚自由,要早早的为儿子找一个媳妇。可见那种包办婚姻的思想依然存在,真是令人恐惧,而且方鸿渐的两兄弟的两个儿子,一个叫阿丑,一个叫阿凶,说是为了避邪而取这种难听的名字,真是笑死人! 方鸿渐命运里的几个女人。首先要提的是苏文纨,一个出洋留过学,可谓是才貌双全的人,可是她只是一厢情愿而已,鸿渐没有为了一个上流人者而失去理智。其次是苏文纨表妹唐晓芙,或许方与唐结合后方的命运结局不会那样惨,但因种种原因两人各奔东西了。最后是他的妻子孙柔嘉。她是一个很平凡的女人,但两人情投意合,相处得很好。只是双方家庭的流言蜚语太多,两人终被这种精神压力搅得不得安宁。 《围城》中的爱情。爱情始终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年轻人无论是家处上流社会的,不富裕的,才华横溢的,狂妄自大的不是满腹牢骚、无心劳作的都向往着美好的爱情而且都被爱情缠得死去活来。有的取得了成功,有的屡屡失败。有的结婚了又受不了婚后的无自由的生活,有的没结婚的又想早早进入婚姻生活。很多人都矛盾着、犹豫着、惆怅着。 有人说,要是在大学里有机会谈恋爱,就谈吧,而且要谈得烘烘烈烈!当你毕业后工作时,如果她和你谈了三年而没发现你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就完蛋了;如果你和她谈了三年而没有买车买房的迹象,你也完蛋了。所以,大学里的爱情才是最纯真的,最值得去追求的......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被围困的城堡有很多种解释,或许是封建礼教,或许是爱情,那些城里城外的人便是一些热血沸腾,想改变命运,依然寻找成功途径的人。 读《围城》,跟读一般的'小说感觉很不一样。总觉得大师的作品吧,肯定是生硬晦涩,至少是我辈很难读懂的,要想读懂,也要摆上好几本字典在旁边,才能有读下去的勇气,《围城》不是这样,它通俗的可以,从身边琐事娓娓道来,总有那么一处是撞击到你尘世的灵魂。本来觉得40年代的作品,是太公太爷辈的事了,想要找到一丝与现实相关的东西无异于到秦始皇的墓里挖计算机。谁知读的时候,它竟多次引起我的共鸣!很多的事情,就像是发生在身边;人物的心情,就像是从自己记忆中掏出来的东西,贴切的让人吃惊!仿佛去看心理病的人被人一下子戳中了心事一样,有几分不可思议,又有几分难堪,却还有几分爽快!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在这个领域来说,鲁迅应该算的上是鼻祖级人物了。鲁迅是严肃的,狠狠的提出问题,像是尖锐的猫爪抓的你鲜血淋淋,钱钟书则不然,他漫不经心的提出问题,就像有只手在轻轻的挠你,他挠啊挠,你笑啊笑……最后终于发现了! 原来自己身上有只虱子!也可以这么说,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灸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一部好作品,就应该在某方面具有鲜明的特色,才能显示出作者的独特个性和品质。契诃夫的作品追求辛辣幽默,欧·亨利追求精巧的构思,《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 你看《围城》中,谈话、吃饭、交友、恋爱、工作、家庭,全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艳活和逼真。方鸿渐的虚伪,赵辛楣的坦白,褚慎明的爱面子,苏文纨的媚俗,唐晓芙的纯真,孙柔嘉的狡黠,都一跃纸上,让人又爱又恨。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并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很具立体感。老处女范懿年华老去却乏人问津,一心想汪太太帮他做媒,却又装腔作势,故作矜持。一见到赵辛楣就原形毕露,“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华围在里面,说话密切泼水不入”,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同行的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 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赵辛楣拍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赵辛楣陪她回去取。又有幽默,又有讽刺色彩,妙哉!第三章写几个知识分子的聚会就更加叫绝了。赵辛楣一心想灌醉方鸿渐以泄爱人被夺之恨,谁知苏文纨对方鸿渐的关怀更教他醋上心头,褚慎明和方鸿渐在席上互相鄙视,相互拆台,褚慎明看到方鸿渐酒醉后呕吐,故意嫌恶的捂着鼻子,心生一种幸灾乐祸和解脱的快感,“觉得自己泼出的牛奶,给方鸿渐的呕吐在同席者的记忆里冲掉了”,这种知识分子的丑陋灵魂,通过心理战昭然若揭,猛然外化的手法,显示出钱钟书讽刺幽默的高超、犀利。除此之外,书中大量精妙的比喻也运用的非常巧妙,为小说的幽默效果增色不少。例如苏文纨刚出场时,作者对她复杂的心情的描写:“那时苏小姐把自己的爱情看得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现在呢,宛如做了好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如写李梅亭的肖像:“李先生脸上少了那副黑眼睛,两只大白眼睛像剥掉壳的煮熟鸡蛋。”多么令人恶心。还有如“鸿渐饿得睡不熟,身子像没放文件的共事皮包,几乎腹背相贴。”是多么的形象。再如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简直惟妙惟肖,其诙谐幽默的效果,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了!特别是描写鲍小姐的形象,“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看起来虽然你能把人的眼泪都笑出来,实际上是在批判鲍小姐留学出洋,一无所得,只学了一些淫荡的功夫回来。幽默的笑料背后隐藏着多么深刻的讽刺意味!所以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是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又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顺着思路追寻下去,你发现它看似爱情小说,实际是更多的是揭示了人性,怪不得有人说《围城》和《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呢!然也!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3 一本书,描写了很多爱情的伎俩,读出的是婚姻的琐碎无奈;一部电影,展现了一段不寻常的婚姻,看到的是爱情的弥足珍贵。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爱。不论是开始的苏小姐,之后的唐小姐,还是后来的孙小姐,方鸿渐似乎都爱过,不知他的爱是一种应情应景之感,还是一种人类的本能体现,总之,他的爱,爱的突如其来,爱的轻而易举。他似乎深谙爱情之道,熟知女人之心,总能讨得女人的倾慕,可他真的有爱,真的爱过吗?爱情偶尔需要技巧,但永远不需要伎俩。不喜欢主角方鸿渐,可这本书的确很好,尤其是文中的一些比喻,犀利至极,一针见血。“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只这一句,婚姻中的琐碎与无奈,原形毕露。我想,城外的人读《围城》,定会灰心绝望;围城里的人读《围城》,又岂止一声叹息。 他和她曾在夜晚的星空下仰望,他为她在天幕中用星星描绘出各种各样的图案,他拘谨的看着她,她幸福的笑,数学家的浪漫,竟也这样无人能敌。他换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病就是几十年,她独自承担着所有的苦难,落寞的青春,美好的年华,她倾其所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他的病情慢慢好转,他的天才理论得到广泛认可。“我今晚在这是因为你,你就是我存在的原因,你是我的全部。”他深情的望着坐在台下的妻子艾丽西亚,然后吻了吻她送的手帕,步履蹒跚的走下诺贝尔的领奖台,此刻,他不是那个疯癫怪异的天才数学家,她也不是那个饱经婚姻磨难的女人,他是她的丈夫,她是他的妻子,仅此而已。他为她披上外衣,看了看他幻想中的三个人,然后两人相互搀扶着走出诺贝尔领奖大厅,苍白的头发,蹒跚的背影,令人动容。是爱情,游离了幻境,挥之不去却宁静安详;是爱情,穿越了婚姻,历经磨难却矢志不渝;是爱情,模糊了时间,青丝白发却历久弥新。 围城,围的不是人,是现实的琐碎和人的心,若人心无羁,想必婚姻也会无绊吧。白云远去,时光流逝,此生若能得一如艾丽西亚般的女子相伴,癫狂了也值。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4 《围城》这本书是钱钟书先生写作于1944年,并在1946年完成的一部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当时钱钟书正羁局于沦陷后的上海,情绪低落,内心惆怅,就像作者本人所说的那样:“两手里忧世伤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人人都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小说创作的时间正是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的时候,而作者的经历与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颇为相似:都是出身于中国的一个书香门第,1930年代留学于英国和法国,1938年初回国。 故事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线索,描写了抗日战争初期某些知识分子的心理变化和生活变迁,着意表现的是现代中国上层知识分子的众生相。《围城》以戏剧性的讽刺笔调,刻画出了在全面抗战的大环境下中国一部分知识分子内心的彷徨和空虚。“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大概就是围城的含义吧。小说的整个情节,是知识界青年男女们在爱情纠葛中的围困与逃离,他们一次次次冲出“围城”,却又来到下一个“围城”的入口,爱情、事业、家庭皆是“围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则是表现一部分知识分子们陷人精神“围城”的境遇而这,正是《围城》主题的深刻之处。 在这部书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活动描写,运用犀利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以机智的幽默和温情的讽刺,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剖析了人性与道德上的弱点。反观我们当今的社会,也有很大一部分人陷在“围城”中无法脱身,才有了所谓的“房奴”、“蚁族”,他们亲手为自己戴上了一把沉重的锁拷,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也许,生活的确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是这并不是我们被欲望,利益,虚荣所困住上进脚步的借口。这本书在今天看来也是可以给许多被禁锢、被压制、被体制化的人一些启示的,在揭示了人类的心灵最深处的罪恶之后,我们应该反省自己,是不是该突破心中的“围城”,去找寻自己内心的真实梦想了呢?不再为了虚荣而装做道貌岸然,抛开现实的枷锁,开辟一片自己的天地。 读完《围城》,我们大家都受益匪浅,只要你不被束缚,冲出那些落后、迂腐、守旧、不切实际的思想,人生就不再是一座“围城”。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5 上周,读完了王老师很早以前就强烈推荐过的《围城》。不得不说,这确是一部出色的、有深度的、不可不读的经典小说。 在看《围城》之前,我除了知道这部经典之作的名字和作者外,甚至连主要内容都摸不清楚。因为一种好奇与向往,在书柜前捧起了它。每每去玩几页合上书后,心中便会升起一种挂念,对下一段的内容便会有无限的幻想。就这样怀着始终不变的热忱读完了整本小说。十分诧异的发现小说中的“围城”竟是指——婚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在当今这个流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的时代,真没想到早在上世纪中叶,就有一位站在时代制高点上的伟大的作家,以高雅而幽默的方式提出了这个观点,而非当今这般庸俗。凭借作者对生活细微的观察、丰富的阅历以及深刻的感悟,足以成就一部让人肃然起敬的传世之作。 整个故事的情节是出人意料而又在情理之中的,主人公方鸿渐的一切遭遇——毕业、追求、失恋、任教、结婚……无疑不都是在“围城”内外进进出出,这一切的目的也不过是要阐发结婚就入深陷围城一样。但我想,方鸿渐到底娶的不是自己的意中人,因此婚姻的不美满似乎还可以理解。而钱钟书先生假如让他与心上人唐小芙成为眷属,结婚后再吵架闹翻,那么“假如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的“围城”,会不会更加牢不可破呢?不过,也许作者是偏爱唐小芙的,不愿让她嫁给方鸿渐。尽管这样。其实《围城》还是一样的出色。 《围城》在人物塑造及语言的幽默上首屈一指的。在描写一个小孩外貌时,为了表现眉毛与眼睛离得远,文中的语言是“眼睛和眉毛彼此象是害了相思病”生动而活泼,让人发笑,却能达到更好的表达效果。还有说鲍小姐穿着很暴露,文中说她是“局部的真理,因为真理总是赤裸裸的”。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却不显得庸俗。在刻画一个十分小资、小器的商人形象时,这位商人的语言中便总夹杂着鼻音浓重的英语,而他那自以为自得的“考婿”方法,是在让人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作者时而尖酸刻薄,时而肚量大得惊人,让人琢磨不透,却又像那样真切的发生着。 《围城》中的幽默诙谐,有赖于钱先生博大精深的知识以及深沉厚重的依托。而现在市面上的一些所谓的“幽默”,显然就缺少这样的人文精神,那样的“幽默”,实在可鄙。《围城》,钱钟书,才是真正厚重的高雅的幽默。 《围城》品鉴心得与感受五篇相关文章: ★《围城》经典语录 ★关于《围城》读后感6篇 ★《围城》读后感600字作文 ★《围城》心得体会范文 ★钱钟书《围城》读后感范文精选5篇 ★《围城》读后感范文600字 ★《围城》读书笔记 ★小说《围城》经典语录 ★《围城》读后感 ★《围城》的心得感悟最新范文

了不起的大作家的读后感是怎么写?
以前看汪曾祺的小说,知道他曾师从沈从文,也很推崇沈先生。爱屋及乌,我就去看了沈从文最有名的小说《边城》,但当时对他那种乡土味的口语文字风格不太喜欢,小说也没有看完。 再次接触沈从文,是从他的短篇小说集开始,《鸭子集》、《蜜柑》、《老实人》、《入伍后》、《好管闲事的人》,集集好看,篇篇精彩。这时候才开始领略沈先生的巨大魅力。有人说过,沈先生的语言风格是独一无二的,只要看上几行就能辨认出。 我个人以为这种独特和魅力就在于沈先生将汉语口语的单字、古汉语的单字和当时正在形成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双字词这几种语汇混合使用,并且构造出复杂绵延的长句。 句子的构成元素和结构的双重特性使得它不仅读起来富于变化而且表达出的意涵很有一般西方文学因为丰富的形容词副词嵌套和从句结构才具备的复杂精致的特点。
虽然名字叫做了不起的大作家,但其实主人公是一个小朋友,他也并不是一个大的家,他只是自己喜欢写一些小东西而已,对于小朋友来说他有一个爱好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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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10篇
中国古典小说中,《西游记》的内容最为庞杂的。它融合了佛、道、儒三家的思想和内容。你看过《 西游记 》么?下面就是我整理的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10篇,希望大家喜欢。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1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最终完成不了事情。而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缺少遇到困难不逃避的勇气。于是,就在洋溢着欢乐气息的假日里,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在这本书里,作者吴承恩通过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塑造了许许多多生动形象、鲜活灵动的人物,有勇敢机智的孙悟空,有忠心耿耿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的沙和尚,有温文尔雅的唐僧,有阴险狡诈的白骨精……这些板上钉钉、了无生趣的人物一到吴承恩笔下,就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似他们都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属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的刚强正直、心地善良令我由衷敬佩。而这种精神不正是人们所缺少的吗?遇事便退缩,你不去试试又怎么会知道你一定不行呢?孙悟空虽有七十二变,可他也不是万能的,但是即使是这样,每当师父唐僧陷入困境之中,他总是不顾一切地去拯救,也许这就是勇气最真实的样子吧。 人无完人,这师徒四人也并非完美。孙悟空虽无所不能,但他冲动;猪八戒虽忠心,但他懒惰;沙和尚虽勤劳,但他懦弱;唐僧虽和善,但他郁结……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取长补短,学习他们的长处,若有相同的缺点,自然要努力去改正,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窗外的徐徐微风轻轻拂过,树叶沙沙作响,奏起了动听的音乐,我沏上一杯清茶,翻开《西游记》,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畅游于书的海洋。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2 做事不求精益求精,只求谁更用心;遇难不求完美化解矛盾,只求心中没有压力;成功不求取得多么伟大的成果,只求能在生活中明白一些道理…… 一个想要成功或想要获得某种成就的人,在努力奋斗的开始,就做好了迎接困难,面对未来未知的暴风雨的准备,因为只有这样,困难才可能变为开锁成功的又一把钥匙,才会让停下的自己继续向前走去。正如《西游记》中的唐僧,为西天取经,做了无数次思想斗争,到底是坚持还是放弃?坚持!要言而有信,言出必行,经历了无数次妖怪陷害,到底是应积极还是消极?积极!徒弟们定会救我出去。 说实话,唐僧这个人物特点好坏皆有,他无能笨拙,但他为人诚实;他不听劝告,但他万念归一;他太过善良但他明白事非,虽然在某些地方上缺乏理性思考,但唐僧为人诚实,明白事非,万念归一,一心一意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美、学习。 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只为西天取得真经。俗话说:“成功贵在坚持。”每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精神上的自我安慰和自我鼓励,也离不开行动上的每一件对自身有益的事。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太大,仔细想想,唐僧西天取经也遇到了不少的困难,其中还不包括妖怪们的故意捣乱。但是唐僧正因为坚持,一心一意的精神才克服了困难,化它为钥匙,打开宝藏——西天取得真经。 成功的人离不开坚持,坚持又离不开行动。因此,想要成功,坚持和行动你有吗?希望每个人带着坚持和行动,达到最终目的,成功完成每一件事。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3 《西游记》是明代作家吴恩承的名著。《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孙悟空自出世以后,历经拜师学艺、大闹天宫以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一起去西天取经。 在取经途中,遇到了许多妖魔鬼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成为五圣的故事。这本书作自从问世以来,广为流传,家喻户晓,也多次被拍成了电视剧搬上来银幕。它在艺术成就、人物塑造方面也是多角度,多方面。在吴承恩塑造的这几个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也就是齐天大圣了。他有一双火眼金睛,洞察敏锐,他做事谨慎,却又善于识破妖魔诡计,不畏强权。 其实孙悟空小时候非常调皮,他在花果山当猴王,过着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生活,这也是他最快乐的日子。但他自以为是,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后来的求学之路上他用了十年时间成就了学业,从妖魔变成了一个仙猴。再后来他开始杀妖斩魔,得到如意兵器为民除害,被玉帝封为弼马温,却嫌弃官职太小而不愿意干而私自离去,而他人生的转折点就是大闹天宫了。冲动真的是魔鬼啊,被压五行山下五六百年,是寂寞也是平静的,而这个时候也是他养伤和自我反省的时间。最终去西天取经,在这条路上他历经磨难,改邪归正,逐渐走向成功。其实在我们的现代生活也不乏孙悟空这样的人物,而我们的一代巨星周星驰也是有一个类似的成长经历,他从小顽皮、好动,成绩也一直不好。但他酷爱拳击和武术,为此没少受母亲的责骂,渴望成为李小龙却因为体质太弱,最终没有被体校选中。在片场,他曾扮演死尸,大火烧声,却强忍剧痛,这种近乎残酷的坚毅的表演,使他在圈内逐渐有了名气。 也正是这种孙悟空式坚毅磨炼,自我反省才成就了一代星爷。我喜欢《西游记》,更被孙悟空的成长之路深深触动。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4 人们都说四大名著承载着无数文化精华,堪称中国文学史上四座丰碑,也是世界宝贵的文化遗产,这个假期我就看了《西游记》。 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作者吴承恩,把人物形象刻画得特别生动传神,如:唐僧的诚心向佛,顽固执着;悟空的本领高超,正义大胆;猪八戒的贪吃好色,但又不缺善心;沙僧的心地善良,安于天命。因这四人形象各有特点,性格也不同,恰好成了鲜明对比,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她一路斩妖除魔,保护大家去西天取经,在路上他们遇到了妖魔鬼怪,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幸亏孙悟空功夫了得,加上他勇敢执着,让他化解一个又一个难题,闯过一个又一个关卡,我们曾经都幻想过自己可以成为像孙悟空那样有本事的人。 除了孙悟空,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就是有慈悲之心的老好人——唐僧,一路上他对徒弟们细心照料,也会严格要求他们,始终坚持正义,以慈悲为怀,时刻守在徒儿身边,细心提醒他们,虽然显得有些唠叨,但这也恰恰体现出他对徒儿的关爱,每每这个时候,总会有一个人的形象浮现在我的眼前,她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老师有时她就像孙悟空,善良正义,教我们明辨是非;有时她也像唐僧一样,用她的“唠叨”指引着我们做人的方向,她带领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帮助我们取得属于我们的“真经”。 其实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人物,做人一定要像孙悟空一样善良正义,但不能像唐僧那样一味善良,还要能分辨好坏;《西游记》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正义、勇敢,有一颗正义之心,勇敢之心,一定能成为我今后成长中,遇到困难时的必胜法宝。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5 早晨,阳光羞涩地散发出淡淡的黄,淡得难以觉察。这微弱的颜色被玻璃窗挡在外面,被镂空细花的纱窗帘筛成了斑驳的淡黄和灰黑的混合品,感觉软软的,暖暖的,很舒服。我趁着空闲之际,坐在软绵绵的床上,细品我手中的《西游记》。 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一路上,何其艰难!其中,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三打白骨精》。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变成的少女、老夫人、老翁,保护师傅。但是师傅以为他在滥杀无辜,念紧箍咒,把悟空逐走了。悟空把尸骨致给师傅看,并没有尸体,只有一堆骷髅,上面写着“白骨夫人”四个大字,师傅这才原谅悟空。 看着这张泛黄的纸页,不禁想起了我以前的故事…… 妈妈要求我认真上网课,可是我玩游戏太沉迷了,简直就是“万亲不认”,把妈妈的话忘到了九霄云外。忽然,妹妹进来了,她二话不说,直接抢走了我的iPad。完了,门外传来了妈妈的脚步声,敲打着我的大脑。完了完了,这顿训斥挨定了。我的脑神经飞快地运转着。对哟,我直接说是妹妹弄得不就行了吗?我真聪明! “怎么回事?妹妹怎么在玩游戏?”妈妈大声吼道。 “不是我,”我赖着脸皮子说,“是妹妹乱摸点开的。” “怎么可能?”妈妈半信半疑。 “她都会开比特玩具,这些她还不会吗?” 妈妈信以为真,把妹妹带了出去。我不禁笑了。但很快,传来了妹妹“哇哇”的哭声。那声音如同一根针,把我的心刺出了一个个洞。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让我惭愧地低下了头。我乜乜些些地走了出去,低声向妈妈解释了情况。妈妈居然说:“我当然知道,我只是给妹妹上演了苦肉计,看你会不会羞愧。”我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 是呀,自己做错了事情自己承担,不能欺骗别人。我想起了毕淑敏说过:敢于面对现实,勇于承担责任,才会不断进步!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6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谓是家喻户晓,大家也都很喜欢看拍的电视剧,当然也包括我,现在就让我好好的在书中品味吧! 我把这本书读了两遍,每一遍,我都对书里的人物有不同的看法,第一遍呢,我觉得:孙悟空武力高强,猪八戒“傻”得可爱,沙悟净像一呆子,每次都会上当受骗,唐僧呢,没什么用处,有些时候还会冤枉孙悟空。第二遍,我觉得孙悟空对待师傅唐僧是那么忠心耿耿。一路来,时刻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猪八戒有时候虽然会撒谎,但是,他不知故意的,因为那是善意的谎言,所以大家会体谅他,也会原谅他。沙悟净对待唐僧就仿佛对待自己的家人一样,服务的非常周到,着实把最好的留给师傅唐僧,勤勤恳恳的。唐僧,虽然那么胆小,但他对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认真教育,从来没有因为他们不乖,而放弃对他们的教育。像这种永不放弃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唐僧和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要通过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到达西天取到真经。而这九九八十一难,就要看师徒四人是如何并肩作战,克服各种困难的,在这么多斗智斗勇的回合里,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 话说这个白骨精,特别想吃唐僧肉,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而正好在这几天里,唐僧要经过她这里,她就特别开心,但又听说,他有三个徒弟,一个是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孙悟空、第二个是从前当过天蓬元帅的猪八戒,最后一个是从前当过卷帘大将的沙悟净,白骨精想,那么多厉害的人,尤其是那个臭猴子,后来她就计上心来,等到他们到了,白骨精先变成了手脚不利索的老奶奶,想要接近唐僧,但被悟空识破了,被一棒打死,唐僧叹了一口气,继续往前走,过了一会儿,又变成一位漂亮小姑娘,来骗唐僧救命,也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觉得悟空所作所为太不妥了,就把悟空狠狠批评了,白骨精不死心又变成了善良的老伯伯,可哪里逃得过悟空的火眼金金,依旧给打死了,唐僧实在看不下去,就把悟空撵走了。 悟空为了保护师傅,三打白骨精,尽心尽职的这种精神非常值得我去学习。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7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西游记》。 这本书说的是唐朝贞观年间,有一位善良的僧人,叫唐僧。他为了帮更多的人解除苦难,毅然踏上了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一路上,他收了三个本领高强的徒弟。他们是勇敢无畏的孙悟空、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和老实忠厚的沙和尚。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闯过千山万阻打败无数妖魔鬼怪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唐僧他们虽是一个团队,但是有时候也会闹矛盾。每当他们内部有裂痕时,妖怪就会抓住机会乘虚而入,这时唐僧往往就要倒霉到家,很多次都差点成了妖怪的盘中餐。所以一个团队彼此信任很重要,不要让团队出现裂缝。 还有人无完人,仙无完仙。团队中要容许别人有缺点,哪怕孙悟空本领高强,但他火气太大,冲动跟唐僧闹别扭,导致唐僧被妖怪擒去。猪八戒虽贵为天蓬元帅,但也好吃懒做,总想回高老庄见娘子。沙僧为人厚实,但功夫偏低,关健时刻力不从心,结果战败。但总体说来他们的优点大于缺点,所以才完成了伟大的取经任务。我要学习他们的遇到困难坚持不懈地精神,不然他们早就半途而废,各回各家了。只靠唐僧一人孤舟独行,肯定自投妖魔口腹,但他们最终坚持下来了,这其中也是唐僧的最利害之处,唐僧虽无武力但是却能把三位大将紧紧团结在周围。唐僧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魅力呢?是因为他有爱的品格。我要学习他的大爱精神。 我超喜欢看《西游记》,里面除了扣人心弦的除妖历险,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有一次,我看见里面的丽蝇老师被蜘蛛同学吃了的事,差点当场晕倒。“什么,同学吃老师,不可思议呀!”我打心底里佩服蜘蛛同学的“勇敢”。 星天牛的记性太好了,很远地方听来的消息,还可以一五一十地告诉同学们。我就不行,有一次,不对,有很多次了,我本来要和爸爸妈妈说的事,可话一到嘴边就忘记了。只好“嗯,嗯”地响个不停,还问妈妈我要说什么。要是我有星天牛的好记性就好了,学习也能更进步了。 酷虫学校里面真是太有意思了,能让我了解许多昆虫的特点。不信?你就买一套看看吧!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8 只有坚定内心的信念,并为之努力奋斗,才能享受到收获的喜悦。唐玄奘的故事就为我们很好的诠释了这个道理。 唐玄奘从孤身一人开始艰难跋涉,在没有水和粮食的情况下依然一往无前。后来收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师徒四人一同求佛,中间虽然困难重重,一个妖魔鬼怪接着一个的,但“不取真经不回返”的信念给了他们克服一切困难的力量,最后他们终于得偿所愿。 所以说,成功源自对信念的坚守,越是遭遇大的困难越不能轻言妥协。 在美国,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即使把他身上全部的钱加起来都不够买一件像样的西服。尽管生活如此困顿,但是他还是全心全意地坚持着自己的梦想,他想做演员,拍电影,当明星。当时好莱坞共有500家电影公司,他带着自己写好的剧本前去拜访。但一遍下来,所有的公司没有一家愿意聘用他。面对百分之百的的拒绝,这位年轻人并没有灰心,从最后一家公司出来之后,他就又从第一家公司开始,继续他的第二轮拜访与自我推荐。500家公司依然拒绝了他。第三轮拜访与第二轮相同。这位年轻人咬牙坚持了他的第四轮拜访,当拜访完第349家公司后第350家公司破天荒的接收了他,这家公司决定投资开拍这部电影,并请他前去担任自己所写剧本的男主角。这部电影名叫《洛奇》,而这位年轻人就是后来鼎鼎大名的席维斯-史泰龙。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个年轻人用自己坚强的毅力和对信念的执着追求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再来看看我国著名的书画大师齐白石是如何做到的。齐白石年轻时是个篆刻爱好者,一天,他向老篆刻家求教,老篆刻家说:“你去挑一担础石回家,刻了磨,磨了刻,等到这一担石头都变成了泥浆,那时你的印就刻好了。”听完老篆刻家的话,齐白石真的去挑了一担础石,夜以继日地刻呀,磨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这一担石终于"化石为泥"了,而他的篆刻艺术也在不知不觉中就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 萧伯纳说过,有信念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唐玄奘本就是一个凡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信念,面对再多的困难也不曾退缩,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所以说,信念的力量是无穷的,任何困难也吓不倒一个心中有信念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9 “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这是《西游记》中的经典语句,乃孙悟空不满玉皇大帝久居于龙位上大闹天时所言。 从前我是一直把这句话当作不喜欢孙悟空的原因——放荡无羁,目中无人!居然威胁如来佛让他把玉皇大帝的龙位给自己坐!如来佛,这么高大的一个人物,受着众仙的敬仰,威胁他?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简直找死! 可是,再读《西游记》,却忍不住把人物标签上“放荡无羁,目中无人”的评价擦了又擦,其实,悟空和我们一样。 没用追求,就没有拥有。如果说良好的身体是生存的支撑,那美好的向往不就是快乐生活的支撑吗?时至今日,我非常羡慕悟空这个愿意为自己想拥有的东西勇敢地去追求这一个性格。说说我吧,在小学时,我对那值周生的荣耀到了钟爱的地步。可我却没有去争取,让这机会白白的送给了别人。每当我想去追求这个荣耀,都被内心的胆怯逼退了回去。数学老师要选课代表去协助他,一个男同学大胆的站了起来,说道:“老师,如果我数学考了全班第一,这个位置让我来坐好吗?”老师欣然地答应了。现在回想起来,才明白当时我只是对那个荣耀一见钟情,却没有勇敢的追求过,所以也没有拥有过。 祸从口出 孙悟空追求过,可却没有拥有。那却是因为“祸”从他的嘴里溜出来了。 孙悟空因为在如来佛面前大放厥词,所以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下。这个情节很好的反映出我们的现实生活。我们要为我们所说的话,做的事付出相应的代价。收获相应的果实,可这果实却会因为一句不留心的话而变成恶果。 在我的小区里,有一个女孩子,她什么都还好,可就是说话不知收敛,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可谁曾想,是她自己的话语,得罪了一群人,后果——被群殴进医院。我妈妈一直提醒着我,说话不要说完,要说三分留三分,小心祸从口出。有的时候真的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或许自己认为自己是随口说的,可别人听了就心里不舒服。在生活中,我处处的留意自己所说的话,生怕被因为一句无心之失,而被“打入冷宫”。 大圣,皇帝轮流坐,明年到你家,那你就要记住这公式:保持勇敢的追求+说话得体=你想要的龙位。不要介意,你的“放荡无羁,目中无人”是我喜欢的样子。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10 这是我在学校得一等奖的作文,大家多多捧场哦! 这是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创作。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得取经书,在这途中遇到了:机智灵巧,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一起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留下了辉煌的篇章。《西游记》中有四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会火眼睛睛,能上天入地,调皮的孙悟空;懒惰贪吃,爱夸海口的猪八戒;一心向佛,忠心保护师傅的沙和尚;当然还少不了“吸引妖魔鬼怪眼球”的唐僧。我最羡慕的就是孙悟空了! 我羡慕他能上天入地,会72般变化。每当“笨蛋”唐僧误会悟空时,我就忍不住冲进电视机里,指着唐僧说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再指着“笨蛋”唐僧的鼻子破口大骂。 呵呵,总而言之我就是喜欢孙悟空。当然我还爱看那挺着肚子的猪八戒;他那“呆呆傻傻”的模样总会另我开怀大笑,每当看到悟空拉着八戒耳朵时,我便灰不顾形象的大笑起来,就这样八戒成了我的开心果。 当然,还有那一心向佛的沙和尚,虽然我不太象喜欢悟空和八戒那样喜欢他,但我还是挺佩服他的勇气的,我认为他应该排行老二,因为他不象八戒那样贪生怕死。有了徒弟,那就当然少不了师傅喽! 一心向佛,不会被美酒、美女迷倒的唐僧,取经便是他的目标。他们师徒四人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所以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能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战胜妖魔。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具有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所一他们能突破重重难关,并且妥善的“解救”许多矛盾和误解。《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我们应该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学生!不要做懦弱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10篇相关文章: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六篇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 ★名著西游记读后感600字满分作文 ★西游记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西游记》读后感满分作文600字 ★读后感之《西游记》六年级优秀作文600字10篇 ★西游记读后感500字优秀作文十篇 ★《西游记》读后感初中作文10篇 ★2022西游记读后感600字优秀作文 ★《西游记》读后感六年级优秀作文10篇 var _hmt = _hmt || []; (function() { var hm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hm.src = "https://hm.baidu.com/hm.js?cb1587ad6f9e6358c6ab363586b8af79"; var s = 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0];s.parentNode.insertBefore(hm, s); })();

岩石上的王读后感400字怎么写?
这本书讲的是:“来自地狱的魔王熄用魔法控制了世界,并将全天下的书烧毁,却有一本书在熊熊烈焰中腾空升起,飞向了遥远的西北,它就是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茫——一个沐浴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少年,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斗争。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顿与束缚,渴望回到从前放羊时自在无羁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拿到那本书时,却觉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改变了,天不在是原来的天了,地也不再是原来的地了。每当茫刚打开书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人,而有一天他就见到了那个人!那时是在黄昏时刻,他看见了书中的那个人,书中的那个人很恭敬,脚下的那条狗也很温顺。原来,他是和平之子,他看见茫拿着那本书,就对避难的人们说:“我们的王产生了,就是他。”“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就这样,故事发生了。 我觉的,那个从地狱逃出来的人太可恶了,他不仅杀人无数,而切把人类进步的阶梯给烧了,如果没有茫捡起了这本书,估计,人们就要永远在他的统治下痛苦的生活了。
“来自地狱的魔王熄用魔法控制了世界,并将全天下的书烧毁,却有一本书在熊熊烈焰中腾空升起,飞向了遥远的西北,它就是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茫——一个沐浴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少年,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斗争。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顿与束缚,渴望回到从前放羊时自在无羁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拿到那本书时,却觉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改变了,天不在是原来的天了,地也不再是原来的地了。每当茫刚打开书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人,而有一天他就见到了那个人!那时是在黄昏时刻,他看见了书中的那个人,书中的那个人很恭敬,脚下的那条狗也很温顺。原来,他是和平之子,他看见茫拿着那本书,就对避难的人们说:“我们的王产生了,就是他。”“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就这样,故事发生了。 我觉的,那个从地狱逃出来的人太可恶了,他不仅杀人无数,而切把人类进步的阶梯给烧了,如果没有茫捡起了这本书,估计,人们就要永远在他的统治下痛苦的生活了。
什么让他们宁愿牺牲了自己也要这样做呢?答案只有一个—爱心。小王子为了帮助穷人,他不惜献出了剑上的宝石,献出身上的金片,也献出了自己的双眼。但是他无所畏惧,懂得了什么是真正地快乐!我既为那些地到帮助的穷人而开心,也为舍己献身的王子和小燕子而伤心。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有爱心才会有真正地快乐!爱其实是一种付出,一种给予,一种奉献!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为了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光和热吧。
这本书讲的是:“来自地狱的魔王熄用魔法控制了世界,并将全天下的书烧毁,却有一本书在熊熊烈焰中腾空升起,飞向了遥远的西北,它就是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茫——一个沐浴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少年,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斗争。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顿与束缚,渴望回到从前放羊时自在无羁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拿到那本书时,却觉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改变了,天不在是原来的天了,地也不再是原来的地了。每当茫刚打开书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人,而有一天他就见到了那个人!那时是在黄昏时刻,他看见了书中的那个人,书中的那个人很恭敬,脚下的那条狗也很温顺。原来,他是和平之子,他看见茫拿着那本书,就对避难的人们说:“我们的王产生了,就是他。”“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就这样,故事发生了。 我觉的,那个从地狱逃出来的人太可恶了,他不仅杀人无数,而切把人类进步的阶梯给烧了,如果没有茫捡起了这本书,估计,人们就要永远在他的统治下痛苦的生活了!
400字太多了
“来自地狱的魔王熄用魔法控制了世界,并将全天下的书烧毁,却有一本书在熊熊烈焰中腾空升起,飞向了遥远的西北,它就是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茫——一个沐浴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少年,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斗争。作为王,茫有时深感困顿与束缚,渴望回到从前放羊时自在无羁的生命状态,但却有一种力量在推动着茫带领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拿到那本书时,却觉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改变了,天不在是原来的天了,地也不再是原来的地了。每当茫刚打开书的时候,就会看到一个人,而有一天他就见到了那个人!那时是在黄昏时刻,他看见了书中的那个人,书中的那个人很恭敬,脚下的那条狗也很温顺。原来,他是和平之子,他看见茫拿着那本书,就对避难的人们说:“我们的王产生了,就是他。”“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就这样,故事发生了。 我觉的,那个从地狱逃出来的人太可恶了,他不仅杀人无数,而切把人类进步的阶梯给烧了,如果没有茫捡起了这本书,估计,人们就要永远在他的统治下痛苦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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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经历600字作文
我爱读书 在这个世界上,书像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我就爱这“满天的繁星”!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伟大的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关于读书的名言时刻激励着我。由于爸爸妈妈小时候读书不如愿,所以,他们就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了,决心好好培养我读书。白天,爸爸妈妈一同出去务农,晚上回来后,不管有多疲劳,都会拿出旧书或旧报纸在灯下夜读。爸爸和妈妈读书的兴趣感染了我。所以,我也不时会拿出一本课外书来阅读,慢慢地我对书产生了兴趣。现在,我已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书了。妈妈为了让我学到更多的知识,专门给我买了四册少儿百科全书。要知道这买书的钱,还是妈妈从牙缝里挤出的钱买的,如果不买这四册书的话,妈妈还可以买 好几件衣服呢。所以,我决心好好品尝这“美味佳肴”。当我大概了解了这四册书的内容后,我感受到:一本好书,蕴涵着许多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要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珍惜。为了看书,我还闹了一个笑话。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盐,我走的时候还拿了一本书,在路上,我看入迷了,当我正看得津津有味时,突然,汽车的喇叭生把我吓了一跳,书都掉到底下,我一看,原来,我已经在过马路了,可是,我却没看左右的车辆,所以,我差点被撞了。司机骂了我,我只当没这一回事儿,我继续看书了。回到家,妈妈问我买的盐哪去了,我才发现,自己看书忘了买盐了。我和妈妈都哭笑不得。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书中西吸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阅读的好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读书真美丽 一首轻快的乐曲为心情插上翅膀,像蝴蝶一样飞上天空;一幅绚烂的图画为眼睛洗去尘埃,像钻石一样折射出人生的七彩阳光;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使头脑踏上想象的旅程,像乘坐时空穿梭机在过去与未来之间畅游…… 读书是美丽的。“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书能引导我们与最优秀的人物为伍,使我们置身历代伟人巨匠之间,如闻其声,如观其行,如见其人,使我们同他们情感交融,悲喜与共。 读书是美丽的。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读书恰似溪间潺潺的流水,犹如天上散淡的白云,无羁无绊,闲适飘逸。读书不再是漂泊者饥渴时的一杯水,也不是夜行人黑暗中的一盏灯,它是农夫收获后在金色田野中的愉悦,是一家人在斜阳中共进晚餐的温馨。 读书是美丽的。古人司马迁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更认清自身的渺小与浅薄,从而让自己更发奋更努力。生活中可以缺少功名利禄,但不能没有书,我们可以错过豪华盛典,但不能失去读书的机会。 读书是美丽的。美丽不仅在于听书倾诉,与书交流,让书答疑解难,美丽更在于灯光亲吻书页时的脉脉温情,风儿吹拂书页时的沙沙声响,人读书页时心无旁骛的安宁
我的伴侣 一说到伴侣你一定会有很多吧!玩具、电脑、动物……我也有一个“最知心的伴侣”——书,因为书里有一个“崭新的世界。”我小时候就和书结下不解之缘,在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认识的字少,所以只能读带拼音。我读书的时候并不是囫囵吞枣,而是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读书。遇到不理解的词语时会主动去问家长,看到含义深刻的句子时会认真的想,绞尽脑汁的分析。不久过后,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积累了很多的词语。现在认识的字逐渐增多,我可以读不带拼音的书了。我经常读国外名著、国内名著。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会的就问。我的领悟能力越来越强,常常从书中领悟出一些道理。因为书,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所以我的作文能力也正在一步一步的提升。书籍如一块磁铁,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伴侣,在世间的琉里,我渐渐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但我是不会忘记我的伴侣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很对,书给我们组成了进步的阶梯,能不能进步就在于你肯不肯上进。如果你肯上进,就必须要付出辛苦的汗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你付出的越多就获得多,你付出的少就获得多,你付出的少就获得的少,你不付出就一定不会有所收获。正所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学们拿起手中的书吧!发奋图强看书吧! 读书小榜样常说“书本不长翻。犹如一块砖。”所以我们应多阅读一些书籍。如果我们不常看书那书就就像一块砖没有用处了,我们应该好好利用书中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以前我也非常的不爱看书,家里的一大堆书我从没看过。妈妈一到暑假、寒假就要给我买书,可是我不爱看书,所以妈妈的书全都放在箱中。妈妈说看书可以增长见识,像我们那个时代要是有一本好看的书都高兴的不得了。我可不行听什么道理,就觉得不看书比什么都强。妈妈还老说我读书三天半的新鲜,刚买的书看几页到后来就又让书去睡觉去了。新学期,学校开展读书节活动,我也慢慢的对读书有了兴趣,读书节过后我也喜欢上了读书。我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向图书角借书来看,还会积累书中的一些好词佳句画出来。不光是图书角,妈妈也不能白花钱,我还会把妈妈买的书读一遍。我的作文水平不好,妈妈经常说我写流水章,所以我会认真阅读书籍增长见识,提高作文水平。我要把能利用的时间都用来读书,让时间不白白流去。并且写完作业之后我也会读书。现在我可以认真读书了,把书中的的优美的句子找出来,让书走进我的生活中。书籍是我们生活中的必备品,如果不能好好读书,那么生活便不会丰富多彩,所以我们应该认真读书。 我爱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人类的灵魂就不健全。我爱读书!我读过老舍的《骆驼样子》,我还读过高尔基的《童年》,我还读过老舍的《茶馆》,我还读过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书中的一幕一幕,都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爱读书!一本书好书如同一道美味佳肴让我口说流;又如同一块磁铁,把我牢牢的吸在上面;又如同一把打开知识的金钥匙引领我们书中书海中遨游。我爱读书!还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钱去买盐,一路上我拿着钱往小店跑去,终于,我拿着盐,慢悠悠的往家走着,这是一家书店映入我的眼帘,我急忙把我的脚刹往了,于是,我便拿着盐往书店跑去。书店里的书可真多呀!有《水浒传》、《童话集》、《阁楼上的精灵》……我拿起一本《水浒传》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渐渐地书店里的人越来越少,我看了一眼钟店,发现已经六点半了。我急急忙忙地跑回家,回到家后,妈妈说:“儿子你这么这么晚才回来呢?”我说:“我…去看书呢!我爱读书,它就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读书伴我成长“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一句话让我对读书有了更大的兴趣。我以前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小男孩,妈妈给我买的书,就如同破书一本,我连看一眼都不会看。妈妈也常说:“儿子,你看书对你是有好处的,书读多了对你以后写作文也是有好处的:”妈妈对我说的所有关于读书的话,我都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现在,我成了一个乐于读书的小男孩,这要感谢那一次家里停电。那一天下大雨,因此电里的电也停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我就看了一眼书,我想:现在这么无聊,看了一会儿书也可以。我就把书数拿过来,看起第一页来,我看完了以后,就像这本书会魔法似的吸引着我的心,让我不由的想看书,我就一直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我从那次以后,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现在班级有了读书角,我一有时间,我就会想语文代表报告一下,我借什么书读,现在,读书角的书我已经看了许多书了。现在,读书已经是我的兴趣了。现在是学校的读书节,我要读更多的书。我们要多读书,会懂得许多的道理。书中的黄金屋,在每一时吸改着我。 我爱读书以前的我是一个曾经不爱读书的小男孩,每次买书时,我都是不读放着,但是最近校举行的“读书小榜样”活动改变了我。俗话说:“好书书留给人类的礼物。”这是美国的天才爱迪生说的,我不爱读书,无论好看的书,不好看的书,我都不会读,有时只是含糊的读了几遍,读完以后就忘。但是学校举行的这次活动改变了我,我慢慢地爱读书了,每次读书都是津津有味,班级里图书角,我已有时间就借几本书好看。比如说: 《三国演义》、《童年》《水浒传》等等一些伟大的名著。我读会读,读不懂时我都会多读几遍,每次读一本书采,我都会想几个问题,比如:这篇名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文章里的人物写得具体、形象、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什么。当遇到好词佳句的时候,我都会拿笔用尺子画出来,整理好。写在一个笔记本上。我越来越喜爱书了。对书有一中深深的感情。正如英国的约翰生说: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户,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少年不如勤苦学,到老方悔读书迟。书籍力理智和心灵上插上了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让我们一起走向书乡世界,让我们爱读书吧?读书小榜样大家好,我是六年二班的陈韶卿。我是一个从不爱读书变成爱读书的小男孩。记得有一次,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我觉的十分无聊我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叫《勇敢真好》的书。我翻到第一页,讲的是“勇战双头蛇。”我就读了起来,我一点一点的喜欢上了读书。这本书讲的内容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变成了一个爱读书的人。我从那以后,只要我把作业写完,就会找到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有时候都忘记了时间。有一次,我在读书,妈妈突然说:“儿子,给我买瓶醋。”我不情愿的说:“我正在读书,没时间去。”妈妈走过来,拿起我手上的书,就带着走了。我马上就跑到妈妈面前,对妈妈说:“妈妈,我去买你能不能把书还给我?”妈妈好奇地问:“你不是不爱看书吗?怎么把又爱看书了?”我说:“这本书的内容很好看,所以我现在爱读书了。”妈妈说:“多读书很好,可以让你学到知识和词语。”我说:“知道了。”现在的我是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一到星期五晚上,我就会上后面的书架上,拿起一本没有看过的书。有时候,我就让妈妈个我买一本好看的书。书是全世养品这句话说得很好。 我的伙伴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是书,让我学到了无穷的知识;是书,告诉我宝藏的所在;是书,为我指引胜利的方向。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以前,我是一个从不爱读书的孩子,我好词佳句的积累相当的少,每次在写作文的时候,我都要去请教作文水平好的同学。一次次的写作文,一次次的请教同学,老师,让我的心里特别的不好受。从那天起,我就暗暗的下定决心,要靠自己平日的积累去修改好自己的作文。回家后我向爸爸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爸爸很支持我,我于是便要爸爸给我买几本好书。爸爸给我买完书后,我便一字不漏的认真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转眼间已经到了中午了,父亲在外屋叫我吃饭,可是,我的心完全被书给吸引了,竟然连父亲的叫声都没听见。父亲走进了我的房间,一下子把我的书给拽走了,我这才明白父亲来叫我吃饭。过了几天,老师又让我们写作文,这回,我不在像往常那样苦恼了,我拿起笔,认真的写着。这一回,我的作文水平果然提高了许多,老师也向我竖起了大拇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了书,人就像没有灵魂一样,有了书,人生的意义在书的世界里遨游 石玉宝在我们班,我可是一个作文高手。我之所以作文写的这么好,那是因为我平时爱看书,常常会在脑海中积累一些好词佳句。可是,以前的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以前,一听到读书,就会觉得毫无意思,看起书来就觉得更无聊了。一天,老师让我们回家写读后感,我拿了一本书回家读,想写一篇读后感。回到家,我用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把作业写完,只剩下一篇读后感。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好拿起书来,开始看了起来。我翻开目录,用眼睛迅速的扫了一眼,我的眼睛突然停了下来,一个题目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这个题目听起来好特别,好新颖啊!我按照书上的页数翻开。打开那一页,我的眼前一亮!它的题目下方就是一句话:时间是由每一秒,每一分,每一个小时组成的,而我们却离不开这一秒,一分,一小时……这不是一句普通的话,这句话饱含了一个让人受益终身的道理。我把手放在书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好像从讨厌书慢慢的变得融入到了书里面,更加的喜欢书了,我关心书中的人物,关心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关心书中的主人公的命运。我为主人悲惨的命运而同情他,我为主人公的快乐感到高兴。我第一次感到书很有意思,从那以后,我不在是那个不爱看书的女生了。一次,老师让自愿买一百二十元得十套书。那里面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回到家后我便央求妈妈给我买。妈妈看我这么诚心,便买了下来。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读这几本书,每读一个故事都会收获一个道理。打开书,书中的知识会让我们懂得更多,读一本书,书中往往会告诉我们一个受益颇深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固然重要。 书书伴我成长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艺术家莎士比亚所说的。而我也非常的喜欢读书。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这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书。每天,我都在妈妈的陪同下依依呀呀的读着。从简单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难一点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再到更难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手向东流。”我都读了上小学了,爸爸给我买了一些有拼音的,字数读一些的书。我常常读这些书读的很痴迷。总是让爸爸给我多买一些。到了三年级,我已经认识了一些字了。而我也突然喜欢读一些童话作品了。从安徒生爷爷笔下凄美的美人鱼,可怜的丑小鸭到格林兄弟笔下只会耍小聪明的小裁缝等等我都读过。而且我还从中学到了不少道理。比如我从《丑小鸭》中明白了做人要有自信,不能自卑、自弃。到了五六年级,随着我知识的增长,我喜欢起一些世界名著,由中国的《西游记》,苏联的《童年》,英国的《鲁宾逊漂流记》等等。我都读过,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 你也想找到书中的黄金屋吗?那就读书吧。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
我告诉你多看书,有什么好处,然后写你怎样掉进书海的吧,然后在加一些好词好句加深具体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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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想吧
我的伴侣 一说到伴侣你一定会有很多吧!玩具、电脑、动物……我也有一个“最知心的伴侣”——书,因为书里有一个“崭新的世界。”我小时候就和书结下不解之缘,在我六岁的时候因为认识的字少,所以只能读带拼音。我读书的时候并不是囫囵吞枣,而是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读书。遇到不理解的词语时会主动去问家长,看到含义深刻的句子时会认真的想,绞尽脑汁的分析。不久过后,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积累了很多的词语。现在认识的字逐渐增多,我可以读不带拼音的书了。我经常读国外名著、国内名著。我还是和以前一样,不会的就问。我的领悟能力越来越强,常常从书中领悟出一些道理。因为书,我的知识越来越多,所以我的作文能力也正在一步一步的提升。书籍如一块磁铁,把我牢牢的吸引住了。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伴侣,在世间的琉里,我渐渐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但我是不会忘记我的伴侣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的很对,书给我们组成了进步的阶梯,能不能进步就在于你肯不肯上进。如果你肯上进,就必须要付出辛苦的汗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所收获。你付出的越多就获得多,你付出的少就获得多,你付出的少就获得的少,你不付出就一定不会有所收获。正所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同学们拿起手中的书吧!发奋图强看书吧! 读书小榜样常说“书本不长翻。犹如一块砖。”所以我们应多阅读一些书籍。如果我们不常看书那书就就像一块砖没有用处了,我们应该好好利用书中的知识增长我们的见识。以前我也非常的不爱看书,家里的一大堆书我从没看过。妈妈一到暑假、寒假就要给我买书,可是我不爱看书,所以妈妈的书全都放在箱中。妈妈说看书可以增长见识,像我们那个时代要是有一本好看的书都高兴的不得了。我可不行听什么道理,就觉得不看书比什么都强。妈妈还老说我读书三天半的新鲜,刚买的书看几页到后来就又让书去睡觉去了。新学期,学校开展读书节活动,我也慢慢的对读书有了兴趣,读书节过后我也喜欢上了读书。我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向图书角借书来看,还会积累书中的一些好词佳句画出来。不光是图书角,妈妈也不能白花钱,我还会把妈妈买的书读一遍。我的作文水平不好,妈妈经常说我写流水章,所以我会认真阅读书籍增长见识,提高作文水平。我要把能利用的时间都用来读书,让时间不白白流去。并且写完作业之后我也会读书。现在我可以认真读书了,把书中的的优美的句子找出来,让书走进我的生活中。书籍是我们生活中的必备品,如果不能好好读书,那么生活便不会丰富多彩,所以我们应该认真读书。 我爱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人类的灵魂就不健全。我爱读书!我读过老舍的《骆驼样子》,我还读过高尔基的《童年》,我还读过老舍的《茶馆》,我还读过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书中的一幕一幕,都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爱读书!一本书好书如同一道美味佳肴让我口说流;又如同一块磁铁,把我牢牢的吸在上面;又如同一把打开知识的金钥匙引领我们书中书海中遨游。我爱读书!还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钱去买盐,一路上我拿着钱往小店跑去,终于,我拿着盐,慢悠悠的往家走着,这是一家书店映入我的眼帘,我急忙把我的脚刹往了,于是,我便拿着盐往书店跑去。书店里的书可真多呀!有《水浒传》、《童话集》、《阁楼上的精灵》……我拿起一本《水浒传》便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渐渐地书店里的人越来越少,我看了一眼钟店,发现已经六点半了。我急急忙忙地跑回家,回到家后,妈妈说:“儿子你这么这么晚才回来呢?”我说:“我…去看书呢!我爱读书,它就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读书伴我成长“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一句话让我对读书有了更大的兴趣。我以前是一个不爱读书的小男孩,妈妈给我买的书,就如同破书一本,我连看一眼都不会看。妈妈也常说:“儿子,你看书对你是有好处的,书读多了对你以后写作文也是有好处的:”妈妈对我说的所有关于读书的话,我都是左耳朵听,右耳朵冒。现在,我成了一个乐于读书的小男孩,这要感谢那一次家里停电。那一天下大雨,因此电里的电也停了。我一个人在家无聊,我就看了一眼书,我想:现在这么无聊,看了一会儿书也可以。我就把书数拿过来,看起第一页来,我看完了以后,就像这本书会魔法似的吸引着我的心,让我不由的想看书,我就一直看完了这本书的一半。我从那次以后,我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现在班级有了读书角,我一有时间,我就会想语文代表报告一下,我借什么书读,现在,读书角的书我已经看了许多书了。现在,读书已经是我的兴趣了。现在是学校的读书节,我要读更多的书。我们要多读书,会懂得许多的道理。书中的黄金屋,在每一时吸改着我。 我爱读书以前的我是一个曾经不爱读书的小男孩,每次买书时,我都是不读放着,但是最近校举行的“读书小榜样”活动改变了我。俗话说:“好书书留给人类的礼物。”这是美国的天才爱迪生说的,我不爱读书,无论好看的书,不好看的书,我都不会读,有时只是含糊的读了几遍,读完以后就忘。但是学校举行的这次活动改变了我,我慢慢地爱读书了,每次读书都是津津有味,班级里图书角,我已有时间就借几本书好看。比如说: 《三国演义》、《童年》《水浒传》等等一些伟大的名著。我读会读,读不懂时我都会多读几遍,每次读一本书采,我都会想几个问题,比如:这篇名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文章里的人物写得具体、形象、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什么。当遇到好词佳句的时候,我都会拿笔用尺子画出来,整理好。写在一个笔记本上。我越来越喜爱书了。对书有一中深深的感情。正如英国的约翰生说: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户,书籍是人类的好朋友,少年不如勤苦学,到老方悔读书迟。书籍力理智和心灵上插上了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让我们一起走向书乡世界,让我们爱读书吧?读书小榜样大家好,我是六年二班的陈韶卿。我是一个从不爱读书变成爱读书的小男孩。记得有一次,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我觉的十分无聊我就从书架上拿出一本叫《勇敢真好》的书。我翻到第一页,讲的是“勇战双头蛇。”我就读了起来,我一点一点的喜欢上了读书。这本书讲的内容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人变成了一个爱读书的人。我从那以后,只要我把作业写完,就会找到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起来。有时候都忘记了时间。有一次,我在读书,妈妈突然说:“儿子,给我买瓶醋。”我不情愿的说:“我正在读书,没时间去。”妈妈走过来,拿起我手上的书,就带着走了。我马上就跑到妈妈面前,对妈妈说:“妈妈,我去买你能不能把书还给我?”妈妈好奇地问:“你不是不爱看书吗?怎么把又爱看书了?”我说:“这本书的内容很好看,所以我现在爱读书了。”妈妈说:“多读书很好,可以让你学到知识和词语。”我说:“知道了。”现在的我是个爱读书的小男孩,一到星期五晚上,我就会上后面的书架上,拿起一本没有看过的书。有时候,我就让妈妈个我买一本好看的书。书是全世养品这句话说得很好。 我的伙伴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是书,让我学到了无穷的知识;是书,告诉我宝藏的所在;是书,为我指引胜利的方向。书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意义。以前,我是一个从不爱读书的孩子,我好词佳句的积累相当的少,每次在写作文的时候,我都要去请教作文水平好的同学。一次次的写作文,一次次的请教同学,老师,让我的心里特别的不好受。从那天起,我就暗暗的下定决心,要靠自己平日的积累去修改好自己的作文。回家后我向爸爸说出了自己的想法,爸爸很支持我,我于是便要爸爸给我买几本好书。爸爸给我买完书后,我便一字不漏的认真的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转眼间已经到了中午了,父亲在外屋叫我吃饭,可是,我的心完全被书给吸引了,竟然连父亲的叫声都没听见。父亲走进了我的房间,一下子把我的书给拽走了,我这才明白父亲来叫我吃饭。过了几天,老师又让我们写作文,这回,我不在像往常那样苦恼了,我拿起笔,认真的写着。这一回,我的作文水平果然提高了许多,老师也向我竖起了大拇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了书,人就像没有灵魂一样,有了书,人生的意义在书的世界里遨游 石玉宝在我们班,我可是一个作文高手。我之所以作文写的这么好,那是因为我平时爱看书,常常会在脑海中积累一些好词佳句。可是,以前的我是一个不爱读书的人。以前,一听到读书,就会觉得毫无意思,看起书来就觉得更无聊了。一天,老师让我们回家写读后感,我拿了一本书回家读,想写一篇读后感。回到家,我用了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把作业写完,只剩下一篇读后感。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只好拿起书来,开始看了起来。我翻开目录,用眼睛迅速的扫了一眼,我的眼睛突然停了下来,一个题目深深的吸引住了我。这个题目听起来好特别,好新颖啊!我按照书上的页数翻开。打开那一页,我的眼前一亮!它的题目下方就是一句话:时间是由每一秒,每一分,每一个小时组成的,而我们却离不开这一秒,一分,一小时……这不是一句普通的话,这句话饱含了一个让人受益终身的道理。我把手放在书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我好像从讨厌书慢慢的变得融入到了书里面,更加的喜欢书了,我关心书中的人物,关心下面会发生什么事情,关心书中的主人公的命运。我为主人悲惨的命运而同情他,我为主人公的快乐感到高兴。我第一次感到书很有意思,从那以后,我不在是那个不爱看书的女生了。一次,老师让自愿买一百二十元得十套书。那里面讲了许许多多的故事,回到家后我便央求妈妈给我买。妈妈看我这么诚心,便买了下来。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读这几本书,每读一个故事都会收获一个道理。打开书,书中的知识会让我们懂得更多,读一本书,书中往往会告诉我们一个受益颇深的道理,读一本好书,固然重要。 书书伴我成长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艺术家莎士比亚所说的。而我也非常的喜欢读书。记得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这是我所读的第一本书。每天,我都在妈妈的陪同下依依呀呀的读着。从简单的“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难一点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再到更难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手向东流。”我都读了上小学了,爸爸给我买了一些有拼音的,字数读一些的书。我常常读这些书读的很痴迷。总是让爸爸给我多买一些。到了三年级,我已经认识了一些字了。而我也突然喜欢读一些童话作品了。从安徒生爷爷笔下凄美的美人鱼,可怜的丑小鸭到格林兄弟笔下只会耍小聪明的小裁缝等等我都读过。而且我还从中学到了不少道理。比如我从《丑小鸭》中明白了做人要有自信,不能自卑、自弃。到了五六年级,随着我知识的增长,我喜欢起一些世界名著,由中国的《西游记》,苏联的《童年》,英国的《鲁宾逊漂流记》等等。我都读过,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了“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 你也想找到书中的黄金屋吗?那就读书吧。成为一个爱读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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